陷之言。”
“属实者,民鑫商社大掌柜的确是我一手栽培,商社是听我意而建成,我本人及坂台郡府衙确实在商社有股有利。”
“可是,这何罪之有?其一,商社之经营,没强买强卖没偷没抢,且依律纳税,税钱入国库,利国利民,商社经营合理合法,经营越大功劳越大。”
“其二,郡衙以官府名义入股商社分红,所获利润全部以官府名义用之于民,扶弱济困,助鳏寡孤独者,助无家可归者。每一笔账均有据可查,无人私吞一文,此举彰显官府爱民,彰显皇恩浩荡,只有功而丝毫无过。”
“其三,本人以私人名义入股商社分红,乃从大宁惯例。且问,大宁国之达官显贵,没有涉足商业者有几多?”
“不说别人,且说你司空大人,你身为公卿,身为朝廷重臣,你经营大小庄园共八个,另有商社几十家遍布诸郡,佃户、仆役、奴隶成千上万,请问司空大人,众官涉商皆无罪,唯独古某涉商却有罪?”
“其四,放眼天下,目前唯有民鑫商社涉足土豆种植,商社不用国家人力物力财力,而靠商社之力为推广种植土豆这一利国利民之物,获取适当利润难道不应该吗?”
“司空大人将此利国利民利商之义举诬陷为古某谋私利,请问大人这是在跟古某过不去,还是在跟国家跟百姓跟皇上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