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说想去,而不是直接一棍子打死。
宛姣感到心累,只能干巴巴地问她:“为什么不去了?”
“你看,你明知道我要去,却又叫那宛胡子给我补习功课,这又是为甚?是不是在你心里,我还是跟以前一样,像个没人要的小野狗,什么事情都要你来替我做决定,想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你以为你是谁啊?”钟淇强迫自己咽下这句。
她感觉自己越来越任性了,连这种大逆不道的话都能出现在心里。钟淇抠了抠手指上面的死皮,抿了抿唇,道:“明天,宛尔会陪我去补习功课。”
宛姣一愣,道:“宛尔……我见过,她人很好。恭喜你啊。”
恭喜她交到了新朋友。
为什么会这样啊?她为什么现在才知道这件事?
钟淇要哭了,喉咙一哽,很是绝望。她突然感觉自己已经背叛了宛姣,她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钟淇。宛姣没错,全是她自己的问题。
想起之前听有人议论:“人家可是九公主,你看看现在,哪有时间管这只畜生的死活,当时不过就是看她可怜,没地方去,就给了她一个狗窝。这要是还不知足,那脸皮得有多厚啊。笑死。”
她早该意识到,宛姣是青丘最有名的公主,而她不过是一只不知从哪里来的野狐狸,又丑又笨,想和宛姣永远在一起,不过是她自己痴心妄想。
钟淇的思绪彻底乱了,不等宛姣反应过来,就跑了出去。宛姣立即皱眉,脱口喊了一声:“钟淇!”
钟淇凭着记忆和本能,跑出去很远,她几乎把所有力气都用在了脚上,以至于,鞋子都跑丢了。
等她终于竭力倒下时,脚上满是血迹,脚底皮肉绽开,触目惊心。疼,很疼,疼到了她心窝里。
喊完疼,她又想哭,唯一一个在乎她的人,被她弄丢了。可是,她已经没有力气了,连哭都不行。
……
钟淇睡了一觉,醒来后,脚疼,但她勉强忍住了,到附近的河边洗了把脸,但还是觉得头很晕。
鞋子呢?钟淇才想起鞋子昨晚跑丢了。或许是睡了一觉,整个人都清醒了。
她觉得,有必要回去,就算以后她们不在一起了,那至少道个别。
她鼻子从来都很灵,顺着昨晚留下的气息,以及血迹,最后找到了鞋子,穿上后,继续往回走。
她走得很慢,似乎是脚受伤的缘故,每走一段她都要停下歇一歇,看一看四周。
这时,她注意到了山坡上的一棵山楂树,毫不起眼的白色小花开得很好,吐着淡黄色的花蕊,静悄悄的绽放。
她想起了第一次遇见宛姣时的时候,也是这个季节。
山楂花淡淡的花香,混在泥土里,她被宛姣小心抱起来的时候,又多了她身上的一抹芬香。
回去道别是假,舍不得走才是真。她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宛姣,不是出于依赖她,也不是出于想要回报她,她是发自内心的,去喜欢这个人。
这份感情无比纯粹,无比陌生,又无比令她期待着。她想要告诉那个人,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会去道歉,哪怕不被原谅,她会去解释,哪怕她嘴很笨,总是表达不清楚,但她会尽力而为,她不想再逃避了。因为,她的脚真的很疼很疼……
嘿嘿。
想通了此节,钟淇颇有成就感,感觉自己也蛮好的,没有人教她,是她自己想明白的,无论对错。
至少不是一事无成。钟淇慢慢加快步子,一面疼得她呲牙咧嘴,一面离百花谷又近一步。
快了。
……
此次夏猎,是设置在百花谷的谷外一个森林里进行的。虽然谷外的野兽基本上不是很强,但为安全着想,狐王还是亲自带人,在里面走了一圈。
夏猎进行到中午时,突然下起了雨。其实算不上突然了,因为每次夏猎都会下雨,只是时间问题。
也是因为雨水,让这场夏猎变得有趣多了。众多王子王孙各显神通。而捕到的猎物多是一些从别处来的其他物种,在此地繁衍生息,几年就盖过其他物种。夏猎,除了娱乐,也是为了平衡这里的物种数量,不至于太多,也不至于太少。
夏猎虽然是王族的活动,但并不影响普通人选择另一个方式参与进去。以往几次夏猎,都是九公主拔得头筹,他们都把赌注押在了九公主身上。
整个百花谷都被这场夏猎渲染地热热闹闹,像是过节了一般。
因为很多王族并不吝啬这些猎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