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马路上被车撞死。
苏寒霜非常不屑地甩了甩自己那尊贵的蓝黄双色头发,说:“那很简单,因为我单纯地突然看她不顺眼。”
哦,看我不顺眼。
看,我,不,顺,眼。
不!!!顺!!!眼!!!!
不顺眼你就能随便推人了吗?
啊?!
我本来以为女主会去帮我讨回公道,但是她并没有。
因为她说她要自己替我这个可怜人讨回公道,而不借助男主的帮助。
结果到后面她觉醒前世记忆发现自己是创世神最受宠的女儿了,她都没有替我讨回公道,估计已经忘了吧。
本来我也不会那么生气的,毕竟谁会关心一个炮灰的命呢?虽然我重生了三次,但是没有主角光环的我仍旧只是个炮灰。
但是安樱雪她原谅苏寒霜了。
她,原,谅,苏,寒,霜,了。
你,你你,你你你怎么能!
算了,我一个炮灰,死了都,完全就没有理由去干扰安樱雪的决定。
本来我还在思考在这个世界是不是该有谁来勾一下我的魂,让我好歹能投个胎啥的。
我又重生了。
第4次了,我第4次从我16岁的生日那天早上8点睁开眼睛。
哦。
我又活了呢。
于是第4次重生,我躲过了苏寒霜推我到大马路上。
接着掉到没有关紧下水道的井盖里去了。
然后我开始第5次重生了。
我第5次重生躲过了车祸,躲过了下水道,平平安安的活到20岁之后。
诶!陪朋友去海边玩啊。
诶!被海浪带走了。
诶!我溺死在大海里了。
然后就是第6次、第7次、第8次……一直到现在,我自己也记不清是第几次重生了。
我重生这么多次,有用的都没有记清楚——比如说数学公式。
但是我是怎么死的,以什么方式死的在哪个年龄死的却记得一清二楚。
啊,突然感觉自己可以写一个100种死法的小说了呢。
啊,我好悲惨啊。
果然我不是成为主角的命,重生那么多次,我什么都没有学会,什么都没有记住。
只知道我这些重生次数中,最长的一次活到了90岁。结婚了,生子了,儿女双全,子孙绕膝。
那一世,我本来以为我后半辈子这么度过了,不用再重生吧。
96岁的那一天下午睡一觉,一睁眼,老娘我返老还童啦!
艹。
什么?!你说我活了加起来快要几百岁了吧,为什么心态还这么年轻呢?
我可以告诉你,我这不是心态年轻,我这纯粹是被折磨的,
麻木了,
躺平了,
老娘摆烂了!
不是老天,你什么意思啊?给了我主角的重生待遇,不给我主角的能力。
就算你要我生生世世当炮灰,你也总不能只把我丢一个时间段吧。我快疯啊,不对,我已经疯了。
什么?!你说我现在看起来像是个正常人的心态。
我只能告诉你,发疯的极致就是平静地发疯。
而平静地发疯,还是可以装作一个正常人生活在这个狗p的玛丽苏世界里的。
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跟疯了一样。
关键是在这个世界,他们牛逼哄哄的身份还真配拥有发疯的资格。
艹。
不过这一次,有一点不太一样。
当我已经数不清我是第几次参加这个神经的选美大赛之后,我终于从这日复一日完全不带变的小说剧情里面找到了一个变量。
那个294号,她没有精心打扮,没有表演什么华丽的节目。
只是滑着个滑板,一下子就飞过了舞台,顺带比了两个中指。
并在摄像头抓拍到的照片展示到大屏幕之后,对着我们台下的所有人比了两个中指,尤其是观众席的。
很符合我这个重生了不知道几次的人的精神状态。
无时无刻的想给世界比一个巨大的中指。
怎么我之前就没想到呢?
让我看看他是不是也觉醒了,或者她是一个穿书者。
因为我上一世的重生记忆中,那个穿书者占了苏寒霜的身体的穿书者和女主安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