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来到这个时代,就是为了让他一展身手,参与到这个时代的洪流中去。
作为一个古武爱好者,有哪个时代比现在更有用武之地?
为了这一刻,他准备了三年。
入门先站三年桩。
三年的站桩练习,让他顺利地迈进了武道的大门,身体素质也达到甚至超过了前世的最佳状态。
不论是速度还是力量,他都远远超出了普通人。
这也是他能以一敌二,轻易击败归胡和仆朋,被他们称为狸奴(猫)附体的根本原因。
明天,他将离开这里,南下中原,返回自己的家园故土。
他虽然没有记忆,但是听赵归胡说,他的口音是五原、上郡一带的,离边塞不远。
不过上郡也是胡汉杂居,所以他是汉人还是匈奴人,不太好说。
他一直不以为然,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汉人,但离别之际,仆朋的话让他有些心乱。
和仆朋一家相处这么久,他并不觉得匈奴人全都十恶不赦,必须赶尽杀绝。
如果在战场上遇到仆朋,应该杀了他吗?
在那种场合下,他可没把握保持冷静,看清每一个敌人。
可他的武艺还是仆朋教的呢,尤其是射箭。
仆朋是方圆百里小有名气的神箭手,教了他和归胡不少射箭的窍门。
至于仆朋的妻子,他称为嫂子的匈奴女人林鹿,于他更有半母之恩。
在他的记忆深处,有林鹿解怀喂他母乳的印象。
当时的他奄奄一息,连粥都喝不了。正好林鹿刚刚生了女儿小鹿,喂了他十几天母乳,才把他从死神的手里夺回来。
还有赵归胡。
赵归胡虽然是中原人,但他却更愿意做个匈奴人,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
一提到汉朝,他总是满脸不屑。
“那个靠女人活着的皇帝,有什么好说的,扫人酒兴。”
面对赵归胡的不屑,赵延年无法反驳。
毕竟和亲的确是汉朝持续几十年的国策,强势如吕太后,面对匈奴单于的调戏,也只能唾面自干。
但他更清楚,汉朝很快就要张开血盆大口,露出獠牙,一步步成为真正的强汉。
不久前,他听仆朋说,汉朝皇帝的小舅子将军夺取了河南地,设置了朔方郡。
匈奴人正打算起兵报复。
如果他不走,很可能会被征召,成为匈奴南侵大军的一员,成为闯入自己家园的强盗。
仆朋一家属右贤王部,河南地的楼烦王、白羊王本来也是右贤王的部下,丢了河南地,右贤王不可能不有所行动。
加入匈奴大军,入侵自己的家园,他无法接受,也绝不肯做。
他必须回到朔方,成为汉军的一员,抵抗匈奴人的入侵。
可是万一在战场上遇到仆朋、赵归胡,怎么办?
赵延年想不出解决办法。
随着一声低吼,喘息声渐渐停止。
赵延年松了一口气,重新调整呼吸,开始练习吐纳。
几息之间,他就进入了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胎息状态。
——
数里外的山坡上,静静地伫立着两匹战马。
战马轻轻地打着喷鼻,甩着尾巴,驱赶着蚊虫。
秋后的草原渐冷,感觉到了末日气息的蚊虫更加疯狂。
马背上的骑士一动不动,宛如石雕,看着远处篝火旁的身影消失,这才互相看了一眼,拨转马头,向西奔驰而去。
跑了数里,转过一个山坳,眼前是一条缓缓流淌的河流。沿着河边向北走了一会儿,眼前突然亮了起来,河岸的草地上,大大小小近百个帐篷,中间一个帐篷最大,装饰华丽,帐篷旁还立着一个装饰着狼尾的大纛。
帐篷前都有篝火,像星光一样照亮了整个河谷。
骑士在营地外下了马,将缰绳扔给迎上来的士卒,同时大声回应口令,匆匆入营,来到中间的帐篷前。
几个匈奴人正围着篝火而坐,他们衣饰华丽,面皮白晳,眉眼间更加从容。
正中是一个年轻人,相貌英俊,只是眼神略显阴鸷。
他瞥了一眼赶到面前的骑士,直起腰,用手中的树枝拨了拨篝火。
“说。”
“回右大将,和之前得到的消息一样,一个匈奴男子,带着妻子和……”
年轻人眉头微皱,抬手将带着火的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