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的很快。
宋韵星一边在吧台教调酒,一边听酒吧里人们讨论的事情。
系统娘出售的制服有一个特殊功能,隐藏所有标识,伪装成普通衣服,而且宋韵星把大檐帽放在车上,基本上没有幸存者认出她的身份。
“我还真不太适应啊,补墙修窗户以前都是奴隶干的事情,没想到现在我去干这种活。”
“建筑工拿的工资,哦不,工分不低,你还不满意?”
“面子上过不去罢了,我明天去找找有没有探索小队要人,端着枪搜房子多有意思,说不定找出一堆黄金就爽了。”
“我还是喜欢老老实实干活,拿的工分又多又稳当。对了,听说大元帅今天视察了咱们城区的小队,提出不少批评意见。”
另一个人凑过来骂到:“靠,有些小队就该狠狠地批,那个啥夜枭小队就是群傻批。上次我跟着他们小队去搜城市边缘的几栋楼,结果遇到丧尸了,这几个孙子竟然把爷扔在那,自己跑了!要不是有几个坦克兵过来救我,爷现在已经死了!”
“这么坑!?卧槽。”
“咱们这边的小队没几个像话的,建议找机会跟着坦克走,那些开坦克的兄弟给力。还有芒特镇那边的小队听说也不错,但执政官说城区现在急着修缮,暂时只能在城里接活。”
“电都通上了,留在城里也不是不行,明天再看吧。”
“诶,咱们公社的大元帅到底长啥样啊?听说是个好漂亮的妹子。”
“我今天下午看到了,确实漂亮,可惜是个飞机场,对A。”
“飞机场...哈哈哈哈哈!”
“草,你小点声,有啥好笑的。人家厉害着呢,带着一队人从城邦大楼杀到地铁。”
“啊?都大元帅了,还亲自上阵?”
“围攻卡卢斯大楼的时候我进去了,她拿着把散弹枪带头打先锋呢,真的帅。”
“不笑了,佩服!”
听到这里,宋韵星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然后继续给身边的小姑娘演示调酒工具的用法。
“今天的新书你们看到了吗?叫《莉莉与电锯》。”
“莉莉又出新书了?我昨天还没看见呢。”
“喝够了,走走走,到书店去买一本回家看。”
宋韵星听说过莉莉的小说,只是没想到在聚居地里已经这么出名了。今天刚好视察完所有小队,回工厂以后可以找几本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