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通!”
阿琅穿过来的一瞬间,面前上演了一场活人消失术。
走在他身前不到十米的一个女生一脚踩空,掉进了井盖没盖严的井里。
阿琅顾不得接收记忆,一个健步冲过去。
他穿着肥肥大大老往下掉的破洞牛仔裤,裤腿上各种彩色的补丁,兜里鼓鼓囊囊,外套也花里胡哨的,是五彩斑斓的黑。
太耽误救人了,阿琅将衣服一扒,只穿着条苦茶子,仗着瘦弱的小身板下井,让女生拉住他的腿,胳膊用力一攀,将女生救了出来。
看看,多危险,幸亏是遇到本螂王了,换成其他人类,女生怕是栽了。
女生吓得瑟瑟发抖,一身脏兮兮的,低着头连着说谢谢。
阿琅面不改色,不脱不知道,一脱吓一跳,原主穿的真的是人类的苦茶子吗?
真的不是拉丝抹布吗?
当人类那么久,阿琅能接受没有苦茶子,但接受不了穿拉丝状的苦茶子。
好在周围没人,阿琅趁着穿衣服的时候快速接收记忆。
原主奚阿琅,刚满二十岁,母亲生他时难产去世,父亲是卡车司机,早年间送货时遇到路霸,被路霸泼了油烧死。
那年原主六岁,成了孤儿,后来一直随爷爷生活。
爷爷是个手艺人,会做许多玩具,还会扎风筝,缝衣服,编筐,靠做些零零碎碎的活养大了原主。
爷爷在原主十五岁那年去世,给原主留下一笔不多的钱,以及正住着的一套房子。
房子是当年原主父亲买的,在省城较偏的地方。
原主从小跟着爷爷,爷爷为了生活,费劲了力气,也不舍得管孙子,导致原主养出了一身坏习惯,还因为孤儿的原因恨天恨地的,看见别人过得好就浑身不舒坦。
他一个人孤孤单单混了五年,这五年里,非主流盛行,原主把头发留长,盖住一只左眼,染成金色后抓成爆炸效果,配上一身痞里痞气的衣服,成为街上最靓的仔。
二十岁,他突然悟了,该找个女朋友了。
他在街上溜达时遇到一个长得不错的姑娘,本想尾随她,没想到姑娘走路不看路,掉井里了,原主一看有戏,把女孩救上来后请她吃了份炒粉。
得知女孩是附近大学的学生,一阵猛追,追到手。
女孩叫刘欢笛,本来叫刘换娣,登记户口时工作人员看不下去,给起了个同音的名字。
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带着她改嫁,继父家有个儿子,刘欢笛的母亲嫁过去又生了一个女儿,
不过她比原主更惨,原主还有个真心疼他的爷爷,刘欢笛在继父家就像泡在黄连水里一样,全家的活都是她的。
为了逃出来,刘欢笛努力读书,初高中都是免费,平时生活费全靠自己攒,考上大学后外出打工两个月攒学费,又在大学里申请了勤工俭学。
若不是她自己读书好,怕是早辍学了,就这样,生母继父和弟弟妹妹还觉得他们亏呢,让她个个月往家里寄钱,不然就去大学里闹,让刘欢笛退学。
实际上,家里并没有关注刘欢笛去哪里念大学,纯粹是威胁她,只是刘欢笛不知道罢了。
和原主交往后,刘欢笛把这些情况都给原主说了,原主不以为意。
和他结婚,给不给岳母小舅子小姨子钱,还不是他说了算吗?
原主经常带她在外面吃饭,还送她p3,刘欢笛人生的前十九年,第一次感受到关爱。
她知道原主没有家人,同样真心对原主,担心他的生计,给他塞钱。
原主不缺钱,不愿意要。
缺钱就去医院转一圈,随便掏几个包,出来手里就有钱了。
轻松,来钱快,还稳定。
专找那种神情急切,一身农民工打扮的,老年人和女人,身上肯定揣的多。
不过这些事他瞒得严实,只和刘欢笛说钱是他爷爷留下来的,如果他没钱花,就去学爷爷做小玩意儿卖。
让刘欢笛安心上学。
原主是非主流,可他不乐意吃软饭。
刘欢笛每天忙着学习和打工,听原主那么说,也没怀疑,直接相信了。
后来,刘欢笛毕业,去医院当护士,和原主随便摆了桌酒就结婚了。
同年生下两人的大女儿奚宁宁,原主变了。
他听到孩子哭就烦,一烦就要出去散心,一出去散心,无论是周边的邻居还是刘欢笛的同事,都说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