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旭内心无奈,脸上却不能表露出来,展颜一笑道,“张哥之前说过,那个马明涛穿的是医院的护工服,那咱们就先从护工这块查起吧。”
“护工?有点道理!”秦奋点点头,不过又很快有了第二个疑问,“护工与医院是什么关系?”
老张平时来医院次数,可比秦大队长与韩旭要多出不少,所以对于护工更了解一些,闻言回复道,“现在一般的医院护工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医院出钱在社会上直接雇佣的,做一些陪检、迎检、标本取送、为病人换洗床单等等工作,他们需要接受医院的考勤管理等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护工与医院之间是劳动关系。
第二类是由劳务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单位派驻到医院的,而这一类是现在医院的普遍做法,前者接受劳务外包公司的直接管理,后者接受医院的直接管理。
这种情况下,护工与劳务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相应医院承担的负责就小了不少。
第三类则是家政服务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介绍给医院或者病人(病人家属)。
而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一般是应医院或者病患的要求,将以往分散的护工组织起来,为医院或者患者提供看护服务,每班收取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所以中介机构与护工是一种相对平等且松散的关系。
据我所知,这些护工大多是农民工,农忙时回家干活,有事口头告知中介机构就可以不上班了,他们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他们和中介机构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他们之间仅仅存在合同关系,医院的病人需要护工时,中介机构便将护工介绍给患者并收取一定的中间费用。
最后一类是病人或病人家属出钱从社会雇佣的,主要是做端水送饭、按摩翻身、扶患者上厕所、夜里陪护等等之类的保姆活。在这种情况下,护工与病人或病人家属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与医院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比专案组还猛,你说他是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