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他们听到一声枪响,放眼望去,只见白色狼王竟然中枪扑倒了。
“毅哥,你太厉害了……”
孙胖子看到这一幕,满脸震惊道:“竟然一枪爆了狼王的头。”
李毅脸上的神情却有些呆滞,因为这纯属是一个意外。
要不是狼王逃跑的时候,脚绊了一下,他这一枪肯定打不中狼王。
老猎户陈奎没有惊呼,反而是眼疾手快,对着狼王的脑袋又补了一枪。
毕竟他深知这些畜生的狡猾,装死之类的情况可是常见的。
等你靠近它的时候,很有可能会遭遇它的反扑,所以陈奎给它补了一枪。
“老陈叔,你这补一枪……”
李毅嘴角一抽,目光看着陈奎道:“这狼王到底算我们谁的?”
陈奎上前踢了狼王一脚,看着四周的野狼全都散开了,才轻飘飘地蹦出一句道:“你的!”
李毅这才松了口气。尽管他知道狼肉的味道和口感并不理想,而且它的肉非常腥且柴。
用柴火煮上三个小时。
都未必能将它煮烂,甚至不加盐很难以下咽,因为吃的时候会有一股难以去除的酸味。
可现在是什么年代?这可是没东西吃连树皮都啃的年代。
所以野狼肉在这个年代不好吃也是香饽饽,毕竟好歹它是一口肉。
再说这野狼王的皮毛甚是漂亮,要是能给它剥下来,给村里的刘寡妇制成衣服给嫂子过冬,想来嫂子应该会喜欢。
李毅心中这道念头落下,此时只见陈奎和孙贵他们,已经将他们猎杀的七头野狼全都收集了起来。
“老陈,毅娃子……”
孙贵看着摆在眼前的七头野狼,忍不住咽了咽唾沫道:“我们一共猎杀了七头野狼。”
“这其中狼王就给毅娃子你,因为是毅娃子将其击毙,并且解决了我们的危机。”
“这剩下的六头狼就你们一人两头,我们父子拿两头,因为野狼都是你们猎杀的。”
“我没有意见……”
老猎户陈奎瘪了瘪嘴,将手里的双管猎枪背在背上,拎起两头野狼就走。
李毅看着身前的三头狼,却有些犯难起来。
因为一头野狼的平均体重可是高达30- 48公斤,尤其是这头硕大的狼王,李毅目测了一下,最少都有90多公斤。
以他现在的体魄,这头狼王他可扛不起,别说还有两头几十斤的野狼了。
“毅哥,怎么了?”
孙胖子看着李毅一脸为难的神情,憨憨地挠了挠后脑勺道:“你怎么站在这里发呆啊?”
“胖子,三头狼加一起我扛不动。你能不能帮我?我可以给一头狼你们,不过你们手上两头狼的皮给我。孙贵叔,你看行不行?”
李毅说完就看向了孙贵,孙贵当然是一脸笑呵呵地同意。
毕竟这年头最缺的是食物,至于狼皮他当然愿意给李毅,因为这东西又不能吃。
剥下来晾晒好,送到供销社去也卖不到几个钱,如果自己制衣服的话,还要倒贴上几块钱。
孙贵当然愿意和李毅交换,毕竟那可是白得几十斤肉,他怎么可能不愿意?
李毅见对方愿意,捡起地上的两头野狼,就扔进了背后的背篓里。
狼王就交给了孙胖子。
九十多公斤被他扛在肩上,就像扛柴一样轻松,走起路来更是没有一点压力。
李毅看到这一幕,总算感觉得没白带孙胖子来。
至于接下来,他们驱赶了下野狼群,然后就在山里采了一些猴头菇、野山菌、鹿头菇、黑木耳。
还挖了些山药和掏了些鸟蛋。最意外的是,他们还在一处狼窝里,收获了两只毛茸茸的小狼崽。
孙贵他们都想弄死,因为他们觉得这种东西养不熟。
孙胖子不同意,因为这两只小家伙对他特别亲昵。
可能是他身上沾染了狼王的气息,这两只小狼崽应该是狼王生的,所以对胖子特别亲昵。
孙胖子喜欢,也就留了下来,并且给了一只给李毅。
李毅倒也没有拒绝,毕竟在家里养一只也行,因为这小家伙长大了可以当肉吃。
就这样,很快他们就从深山回到了村里,不想正好碰到所有的知青。
还有村里拿着农具、干完农活收工从地里回来的村民。
他们看到李毅他们扛着七匹狼回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