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川黔南部、两广大部、福建南部负距平30-85,部分重旱。
- 5-8月:黑龙江中部、吉林大部、辽宁西部和中部负距平30-60,部分重旱。
- 6-7月:长江下游地区负距平50-85,部分重旱。
- 6-9月:湖南东部、江西北部、浙江西部负距平35-70,部分重旱。
1959年 - 3-5月:黄河上游大部分及河北北部、内蒙大部、辽宁南部负距平25-50,为旱。
- 4-5月:黑龙江北部负距平30-50,部分重旱。
- 4-6月:吉林中部负距平30-50,部分重旱。
- 7-9月:渭河、黄河下游以南-南岭地区负距平30-80,大部重旱。
- 10-12月:华南大部地区负距平30-85,重旱。
1960年 - 5910-602:华南大部地区负距平40-90,重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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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10-604:广东西部、中部与海南岛负距平50-70,重旱。
- 5911-605:云南、四川南部、贵州西部负距平45-80,大部重旱。
- 3-5月:辽宁西部、河北东北部、内蒙东南部负距平50-70,重旱。
- 3-6月:渭河、黄河中下游、海河地区负距平25-80,部分重旱。
- 7-8月:长江中游地区负距平45-85,局部重旱。
1961年 - 3-6月:华北大部、东北西部、山东北部负距平30-60,部分重旱。
- 4-8月:河南南部、湖北北部负距平40-65,重旱。
- 6(中)-7月:长江下游部分地区负距平45-80,旱。
- 6(中)-8月:贵州北部、四川东南部以及长江下游部分地区负距平45-85,重旱。
1962年 - 1-3月:两广北部、湘赣南部负距平50-80,重旱。
- 1-4月:广东沿海、海南岛负距平40-80,重旱。
- 3-5月:云南西部、四川西南部和北部、甘南和黄淮之间负距平35-80,重旱。
- 3-6月:内蒙中部、山陕河北北部、京津地区负距平65-90,重旱。
- 3-7(上)月:黄河流域大部分地区负距平50-90,重旱。
- 4-6月:黑龙江大部、吉林西北部负距平30-55,旱。
- 7-8月:广东大部、湖南中南部负距平45-75,旱。
- 7-9月:湖南东部、江西南部、福建南部负距平35-65,旱。
- 8-10月:华北地区,东北平原西部负距平50-80,重旱。
以上内容来自国家气象局分析发布和出版的权威性资料文献,水利部统计归纳的资料和研究出版的,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汇编的《中国灾情报告》,概括其记载、归纳与研究。
按照《中国灾情报告》记载,1958年,“1-8月,全国大面积旱灾……冀、晋、陕、甘、青与西南川、滇、黔及华南粤、桂等省区。春旱时间长,波及面广,严重影响农作物播种、生长。河北省中部、东部连续200多天无雨雪……5月中旬……西南、华南及冀东持续干旱。入夏,华东、东北800多万顷农田受旱。吉林省266条小河、1384座水库干枯,为近30年未有的大旱。年内,旱灾波及24个省区2236万公顷农田。”
1959年,“1-4月,冀、黑严重春旱。因去冬以来降水稀少,春旱影响河北省150万公顷小麦生长,成灾62万公顷,另有20万公顷耕地需挑水点种;黑龙江省……150万公顷耕地受旱2寸多深,少数4-5寸深,为历史少见。”7-9月,渭河、黄河中下游以南、南岭、武夷山以北广大区域普遍少雨,闽、粤60天无雨,遂“波及豫、鲁、川、皖、鄂、湘、黑、陕、晋等20个省区的旱灾分别占其773(受灾33806万公顷)和829(成灾11173万公顷),受灾范围之大在50年代是前所未有的。”
1960年,持续旱情扩大:“1-9月,以北方为主的特大旱灾。上半年,北方大旱。鲁、豫、冀、晋、内蒙、甘、陕7省区大多自去秋起缺少雨雪,有些地区旱期长达300-400天,受灾面积达23191万公顷,成灾1420万公顷;其中鲁、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