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疮好不了,她也走不了。
“我的下裳和筵席,沾染了一大坨血渍,怎么擦都擦不掉,我孤零零地坐在中间,掩耳盗铃般遮挡那些血渍。”
“好不容易等到上课,终于不用再被别人围观了,结果……又被夫子点起来背书,”刘胜男说到这儿,嘴角扯出一丝苦笑,“那篇文章,明明我烂熟于心,但当时就是背不出一个字。”
“然后呢?”
苏旎望着她的目光颤了颤,不知是同情还是心疼。
“然后……他让我带着筵席滚回家去。第二天我再去学堂时,便被拦在门外不让进了。”
刘胜男眼角眼眶渐渐泛红,说话也带了些鼻音,“我常常反省,如果我当时能……”
“有什么好反省的,”苏旎眼见她面上的悔恨愈来愈浓,大声疾呼,“他就瞧你是女子,不能科举替他挣名声,所以寻了个由头把你赶出去罢了,就算当时能背出那篇文章,下次也会找别的事物刁难你。”
刘胜男揩拭眼角的泪,她笑了笑,好像被宽慰了些,“学堂不要我,我便只能换回姐姐们穿的布衫襦裙,在家呆到适龄,然后被娶走。”
“幸好丁茂来了……”
她与丁茂是同乡,只不过丁茂还要比她大上十几岁。当她还是个小孩儿时,总喜欢缠着这个大哥哥。
原因无他。
他实在太漂亮了。
粉面书生,哪怕他不爱上学,却还是带着一股书生专有的书卷气。
她喜欢粘着丁茂,丁茂也喜欢被这个五六岁大、扎着个小辫的小弟弟粘着。
只是,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她就再没见过他了,他好像凭空消失在整个乡里,问他亲朋邻居,也只得相同的答案:
不知道,没见过。
“他去哪了?”
刘胜男抬头,茫茫的夜空星辰暗淡,像干涸的海洋留下了一滩腥臭死鱼,“京城。”
京城繁华,日夜销金。
“丁茂偷拿了他娘亲所有的积蓄,消失了四五年,再回来时便是衣锦还乡。”
刘胜男记得,那天村子里大大小小的孩子手里都攥着一小块糖,他们到处奔走相告,喊着,“村南那家的孩子出息了,带回来好多金银宝贝,只要去找他,他就会赏一块糖。”
刘胜男没去,她要同姐姐们去插秧。
到了夜里,好不容易洗漱完了,她安稳地躺在床上,透着窗子遥望外面的星星。
想是神听到她的许愿,天空突然飞来块糖,砸到她的被子上。她连忙坐起来,捡起那块糖,放在手心左看看右看看。
天空中又飞来几块糖,像下雨般,散在她屋子里,她只能下床去捡。
“真的像做梦一样。”
她捡完,转身便看到窗外站着个人。是许久不见的丁茂,他正站在窗边,对着她招手。
长长的头发半束着,像赶考书生路遇的艳鬼。他一点都没变,还是从前的音容笑貌,只是脸上学着京城的公子小姐多敷了几层粉。
这五六年她长大了好多,豆蔻般的年纪,她留在家里几年,已经长成了半大的女子模样。
她连忙扯了件外衣批在身上,三步并作两步,气喘吁吁跑到他面前,“你们家刘胜男在哪啊?怎么不见他?”
“我……他病了。”
她撒谎了,刘胜男,她不知道怎么同他解释。
她是刘胜男,她是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