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证实她有“记不住名字病”,就是经常突然大脑短路,忘记某个人的名字。
凌煊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怪不得,文臣、武将、风驰电掣、大树、小豆……”
沈今茉偏开头,以无言应对两人暗笑。
片刻后,凌煊又突然问:“那叫我‘煊’也是因为想不起我全名?”
“没!有!”沈今茉回答得很干脆:“你的名字很好记。”
沈今茉还没完全收起尾音,凌煊又恍然大悟:“哦,所以我还有个绰号叫‘忽冷忽热先生’……”
被发现了!被扒皮了!沈今茉逐渐僵化。
凌煊的名字很好记,的确是因为“忽冷忽热”这四个字,因为凌有两点水,代表寒冷,而煊有火字旁,代表炎热。
沈今茉打死都没想到,原身竟然有跟她一样的毛病!
但被正主发现,何止是糗,那是以后都不能用了!
凌煊见她不敢回应,笑着点点头,“明白了,是挺好记。”
沈今茉撇开脸看窗外,坚定秉持只要自己不尴尬,别人就不觉得她尴尬的道理。
过了一小会,凌煊又突然问:“沈今茉,你是认真的么?”
没等她大脑做出反应,凌煊的声音就从耳畔响起:“对我动手动脚,还总盯着我看,对我是认真的?”
声音极近,就在身旁。
沈今茉偏了偏头,只一点点,余光里就出现了凌煊的脸。
靠得好近哦!
她想靠近的时候,凌煊不是趾高气昂地仰头,就是无情地推开。
可凌煊靠近的时候,她就挪不开眼。
“也不是只盯着你一个人看的。”迟枫的声音又在一旁轻飘飘传来,“刚跟我们三个见面的时候,也是盯着一个一个……看得我们……”
沈今茉冷冰冰的眼神扫射过去,迟枫硬生生把后面的“头皮发麻”四个字,转变成当下最切实的感受。
“哦?”凌煊露出好奇神色,“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