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尝尝吗?再不吸等下就流干了。”
见杨景摇头,他也不在意,直到打了个饱嗝,这才擦着嘴角缓缓起身。
“嘿嘿,这红豺真不小,怕有六十多斤了。”
杨景点了点头,确实比上次逮的红豺要大上一些。
两人没多废话,拖着红豺又转悠了一会儿,后面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就只逮到一只野鸡。
见太阳快落山,这才抬着红豺返家。
到李家屯时,自然少不了被队员一番恭维。
就连李春平也有些意动,寻思等忙完这阵子,也带着民兵队的人上山去碰碰运气。
现在不光是杨景,就连曾孝先也是整个大队的名人了,有不少人家都来到曾家,只为了给闺女说媒。
曾朝军自然是十分欢喜,奈何曾孝先现在还没有找媳妇的想法,这才婉拒了那些人。
杨景今天分到七八斤肉,没多耽误,领到肉他就拿回家了。
投喂完小鸡后,他才回到屋子开始思忖起来。
他暗想着,就算要去找徐国梁,自己也不能靠山洞太近,只能在附近找个位置蹲守。
换位思考,若是自己住山洞,除了食物外,那最重要的便是水源。
而那周围就只有一处小水沟在出水,对方大概率会去那里取水。
若是提前埋伏在附近,成功的概率倒是不小。
另外自己有空间,如果一枪拿不下对方,还有动用空间的机会。
只是之前从来没有使用过空间,能不能收活人,他还是不敢完全肯定。
这事让他有些头疼,还得先去做做实验才行。
可收谁呢?
没想多久,他眼前一亮,当即锁定了一个人选,那就是黄兰兵。
对方经常去代销店打散酒喝,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家也离代销点距离不近,自己可以去附近埋伏,且成功率应该不低。
找对方一来可以试验,另外也能好好解解气。
想到就干,杨景写完书,见时候差不多了,选了根木棍拿着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