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潇前十八年一直觉得自己智商不低,但来了这里之后明显不够用,时常被一群古人打压,害她总担心一步错,步步错。
就像现在,大皇子一直不行动,四皇子买的东西便暂时没了用武之地,好在粮食和武器就算这次没用,以后对他巩固地位也有益,否则,程潇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跟人交代。
“姐姐,你又挖苦我!”
程潇瘪了瘪嘴,才一会儿功夫,她那张精致的小脸就被冻得微微发红:“还有事忙吗?没事就陪我去一趟零食有糖?”
陆之源已经跟着她走,偏着脑袋问:“哪一家?”
“当然是自家!”
“好!”
后院有马车,专门配有车夫,下了雨,气温又降了,程潇可不想去外面吹寒风,让对方对自己肆意的冻手冻脚。
“去零食有糖!”
马车驶出府,程潇抱着陆之源递给自己的暖炉,幽幽道:“那人现在瘦的皮包骨,跟食用了阿芙蓉差不多,也算是罪有应得,你还有什么事需要办赶紧去,最多再等十天,十天后我们必须离开这里。”
陆之源双手撑在座位两旁,想像小时候一样摆动双脚,可是,他现在长高了,坐下后,双脚踩实了地面,已经做不出小时候父母陪伴在侧的那个动作。
他埋着脑袋,看不见的眸光里溢满了哀伤。
“姐姐,我还想去我家人的坟前上一炷香!”
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回来。
程潇扫了他一眼,试着问:“舍不得?”
当然会舍不得,谁能像程潇啊?从现代来古代,了无牵挂,连对现代的那些人和那些事一点留恋也没有。
她是个名副其实的狠心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程南希在现代替她好好的活着,对方那么优秀,有她在,她很安心,所以才会那般了无牵挂。
陆之源吸了吸鼻子,诺诺的回答:“没有舍不得,就想回去看他们最后一眼!”
这是一个伤心地,如果能不回来,最好一辈子不回。
程潇犹豫了片刻,开口询问:“如果不愿意走,其实你可以留下!”
渝国现在有生意,如果他甘愿做一个普普通通的生意人,忘却过去,重新开始未尝不可。
“不要留下,要跟姐姐一起走!”陆之源抬起头,小鼻子微微发红,一双亮晶晶的眸子期待的看着程潇,生怕她反悔一般;“姐姐,我不想留在这里!”
“不急,我尊重你的决定,你还有几天时间考虑。等去了零食有糖回来,你便寻了时机去叩拜下你的家人,新的一年,给他们多少点纸钱。”不管以后有没有机会回来,也算是另一种尽孝吧!
“好,姐姐我知道了!”
“去的时候多带点人,注意安全!”临走前的最后日子,程潇不想再出什么乱子。
“嗯!”
程潇和程南希容貌一模一样,有区别的无非就是气质和装扮。
两人互换后,程潇一直很难适应程南希的那一头长发,倒不是有什么瑕疵,而是这头长发护理的太好,乌黑发亮,柔顺而又光泽。
自己一向不喜欢麻烦,曾经还留过利落的短发,后来稍大一点,养父母要求自己必须成为一个名门闺秀,而长发是淑女标配,这才蓄了起来。
所以,打理头发成了一件麻烦事,这大半年东奔西跑,程潇总是将长发绑成麻花辫,这样不洗头能管好久。
可自从扮演萧夫人后,她又不得不重拾这个麻烦,所以,自从住进萧府,采买了下人后,她就不愿意自行洗头了,每次都让丫鬟代劳。
好在买回来的人大多从小就是奴隶,伺候人的手艺很熟练,所以,她这一头被她折腾了近半年的长发又养了回来。
今天丫鬟还特意给她梳了一个同心髻,头顶斜插着一支玉垂扇步摇。身配一袭妃色的紫燕纷月裙,脚上穿一双云烟如意水漾红凤翼缎鞋,手里抱着一个青鹤瓷小暖炉,这样的她,不看脸,倒真跟天下下凡一般精致。
她一向喜欢紫色和白色的衣裙,尤其是来了古代以后,总觉得穿裙子就要穿出仙气飘飘的感觉来。
来渝国之前在大梵山上锻炼了数月,瘦了一些,身体线条也能变的更好看,但现在因为太冷,每日除了吃就是睡,就算出门,也因畏惧寒风选择了坐马车,所以,她现在胖了好几斤。
幸好她现在没顶着本尊那张脸,否则,还不知道会在这渝国留下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