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通的记不起的事,他都不会拼命去想的,而是尽快忘掉它。要忘掉一件事,最好的办法也许就是喝酒了。所以,现在他又开始喝酒了。
但他却怎么也想不到,那汉子他不仅认识,而且还比谁都要熟悉。
因为他姓李名日。
李日在与那名女子进了房后,很快就将她弄睡过去了,然后便拿出他夹带来的小包,从里面掏出一件黑衣和一些粉末,于是他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了。
现在,李日已经出了桃花楼,但还是不紧不慢地走着,不紧不慢地走在北街上,但他的双眼却一转一转的在扫视着街上的行人。
很快他就不再东张西望了。因为他已经盯住了一个人,这个人他还清楚地记得,就是当天在北街旁小茶坊里向中年女人收地皮钱的领头大汉。
李日一直跟随着那大汉,待他走进一条偏静的小巷,才快步赶上,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道:“这位大哥……”
那大汉一惊,急转头过来,见得也是一个小混混模样的人物,但上上下下地看了一遍后,又记不起曾识得这么个人物,于是便瞪着李日,凶声凶气地道:“你是谁呀?谁是你大哥,老子是你大爷!跟你大爷套什么近乎?”说着便伸手去推李日那仍按在他肩膀上的手,然而,李日的手却仿佛是已经在他肩头扎了根一般,竟怎么也推不开拿不掉。那大汉顿给唬住了,目瞪口呆、手足无措地望着李日,仿佛一只被按在虎爪下的小兔。
:()盗中盗,计中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