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也应该知道。”白衣青年道,“那么我就不多说了,我要说的是,杀你于我而言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
“可否记得,你杀过一位名叫金墨的青年?”
听见此话,赢霄立刻想到了救月曦儿的那一夜,神色不由一凝。
“你的眼神已经告诉我答案了。”白衣青年说道。
“我也没有打算隐瞒,杀了一个畜生而已。”赢霄直截了当的说道,“那么,你和那金墨又是什么关系?”
“我只记得,他在临死之前提到了他姐姐。”
“他姐姐,金枝儿,我喜欢的女人。”白衣青年笑语,眼眸之中泛起疯狂爱意,“她要为金墨报仇,我甘愿成为她手中的一把刀,一把血腥屠刀。”
“那一夜护送你们的正气佣兵团,还有那一夜打算前往千道宗的少年少女,他们的家人,他们的族人,我一个都没有放过。”
“现在,就差你这颗头颅了。”
“你说什么...”听见白衣青年这话,赢霄语气瞬间肃杀冰冷,“你屠了整个正气佣兵团的人和那些少年少女的家人和族人?”
“不错,凡是和金墨之死有关的人,我都会割下他们的头颅,无论男女老少,因为金墨坟墓前每多一颗头颅,枝儿便会高兴那么几分。”白衣青年很是幸福而语。
“而枝儿,最想要的是你的头颅,多方打听,始终不见你的踪迹,始终不闻你的名声,没有想到,在这尸寒古洞见到了,哈哈哈,天也在助我白伦啊。”
这一刻,赢霄心中泛起浓浓自责,他没有想到,竟有那么多无辜之人因为这件事而死。
“白伦是吧...”赢霄沙哑低声咆哮,身上泛起滚滚杀意,“我会杀了你,为那些人报仇。”
“哈哈哈,果然有一颗想当英雄的心。”听见赢霄的话,白伦大笑,有点癫狂起来,“不过,我要谢谢你这颗想当英雄的心,否则我白伦哪有资格成为枝儿手中的一把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