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空气很燥热。
才走几步路,姜觅就感觉到汗流浃背。
这样的天气,下厨房应该是一件很难让人觉得愉悦的事。
更何况是覃医生那般清冷矜贵的人。
他就应该呆在舒服的空调房里,悠然的享受美食。
覃时越开车行驶在城市的道路上。
车里打着空调,凉风吹在身上,非常舒服。
姜觅单手撑着窗边,懒洋洋的歪靠在椅背上,头偏着,目光看向窗外,城市的灯光在她漆黑的眼眸深处印出一片光。
车辆路过一排大排档,姜觅似乎已经闻到空气中过飘来的香味。
她突发奇想,“覃医生,不如我们去吃烧烤吧,再来点冰啤酒。”
夏日的晚餐,烧烤加冰啤,才是绝配。
覃时越扫了一眼后视镜,看到了远去的大排档。
“你需要忌口。”
这个理由让那个姜觅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她浅浅撇着嘴,觉得有点扫兴。
以前在外面流浪的时候,只要有一口吃的,填饱肚子才是第一大事,哪里还管的着身上是不是有伤。
再说,这就是皮外伤,又不是什么伤筋动骨的大伤。
覃时越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解释了一句,“现在天气炎热,你又时不时在外跑,如果你不忌口伤口就容易反反复复,到时候容易留疤。”
“无所谓……”
姜觅好看的眼珠子不停的扫视路过的大小铺子,突然眼前一亮。
“那我们去喝粥吧。”
清江人喜欢喝粥,无论是冬夏还是早晚,都喜欢。
冬季,天气寒冷,喝上一口热乎的粥,感觉从身到心都是暖乎乎的。
夏季天气炎热,人就没什么胃口。一碗粥熬得好,软糯香浓,配上一点清爽可口的小菜,也能吃上一大碗。
“不尝尝我的手艺?”
“你的手艺它就在那里,不会跑的。过一段时间吧,今天气太热,不适宜进厨房。”
“家里有空调。”
“嗯……”姜觅依旧摇头。
最后,覃时越还是带着姜觅去了之前他们去过的一家粥铺。
正是饭点,用餐的人很多,烟火气十足。
全程,都是覃时越在拿餐。
姜觅就静静地等着被投喂。
一碗软糯香浓的荷叶粥,几个清脆可口的小菜。
跑了一下午的姜觅,早就饥肠辘辘。
就着一小碟糖醋藕片,她就喝了一小碗。
覃时越了解她的口味,又推过来一碟无骨鸭掌,和一小碟泡椒花生米。
姜觅正准备去夹碟子里的鸭掌,放在一边的手机忽然响了。
姜觅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捏着筷子,视线落在鸭掌上,舍不得挪开,“陆警官!”
“你在哪儿?怎么那么吵?”
“我在外面吃饭,”姜觅趁机瞄一眼时间,已经八点半了,她顺口问了一句,“陆警官,你吃了吗?”
“……还没有。”
“需要我帮你点外卖吗?我现在吃的这家,很不错哦!”
“你吃的什么?”
姜觅看一眼手边的荷叶粥,梅子青的陶瓷碗,装着白白嫩嫩的粥,让人食欲很好。
“粥!”
陆明宇是京城人,不太喜欢喝粥,“不太喜欢。”
“可以试试的,真的很好吃。天气热,吃其他的没有胃口。”
“也行,我看有没有其他人需要,待会儿就发给你,你帮忙点一下,送到市局办公室。”
“好啊,对了,人抓到了吗?”
“嗯,抓到了。”陆明宇说的轻描淡写,“听说你受伤了?”
姜觅瞄了一眼手臂上缠绕的纱布,伤口是包扎好了,还是火辣辣的疼,“没事,都是皮外伤。”
“去医院处理了吗?”
“覃医生帮我处理的。”
覃时越坐在对面,安静的听她讲电话。
他敏锐的察觉,姜觅竟然和那位陆警官突然变的非常熟悉。
此时,听到听到她提到自己时,语气有些微的不同,覃时越呼吸才顺畅一些,随即又夹一块藕片放在她手边的碟子里。
“那就好。你在找青葱组合的演唱会门票?”
“啊?”姜觅想起自己在办公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