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煊揣着两个宝贝肉夹馍快步走回了家。
他的家只有三间土房子,是有些简陋晦暗,但却是他三四年来唯一的避风港,是他的小狗窝。
它给黎煊的安全感,是任何凤楼龙阁也比不了的。
停驻在黑漆漆的小木门前,他先是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从怀兜里掏出唯一的钥匙,解下了门上的大锁。
顺手把这把铜锁塞到门后的横架上,再把门带好,锁上门闩。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浑然天成。
独居的男人,就是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砰!
还没等他回头走进里屋,就听见一声爆响从他耳边传来。
紧接着便从后脑处袭来一种难以诉说的疼痛感和眩晕感,他强顶着精神伸手摸向脑后,入手一片湿热,竟是抓了一手的血。
有人一棒子敲在了他的脑壳上!
砰!!
还没等他整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有一棒子敲在他的后脑上,那种眩晕感瞬间加重了好几倍。
在一片天旋地转之中,他只看到一位白衣仙女正站在他的面前,那张精致的脸蛋由清晰到模糊,再到……
一片黑暗。
林青岚看着眼前倒地不起的皂衣大汉,又看了看手中断裂的捣衣杵,那双灵动如狐般的美眸里闪出一丝讶色:“你这小子这么抗揍吗?”
想起黎煊这两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她扔掉大棒,轻轻抚摸着被捆得发红且生疼的手腕,又撇撇小嘴:“挨一棍子你还不倒,活该你挨两棍子。”
她麻溜地把背在腰带上的麻绳解了下来,掂在手中:“就是你小子用这根破绳子捆了本小姐三天三夜,现在本小姐也要把你捆起来,让你尝尝当狗的滋味。”
等她蹲下身子,这才发现这男人的怀里竟然还揣着两个色泽饱满的肉夹馍。
那两个肉夹馍被结结实实的捆在大粽叶里,有一丝丝卤肉馅和红蛋黄从粽叶的缝隙里挤出,端的是芳香饱满。
“你把我捆在破屋里这么些天,拿两个破肉夹馍就想收买本小姐?”
林青岚高傲的撅着小嘴,可当卤肉的香气飘进琼鼻时,肚子还是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咕噜!咕噜!
“好吧……看在肉夹馍的面子上,我就先吃完再跟你算账。”
她伸手拿起肉夹馍,熟练的把粽叶全解开,看着隐隐流着汁水的细腻卤肉,不觉食指大动。
“我要开动咯。”
林青岚毫不犹豫的张开大口,对着它狠狠咬下。
“啊呜。”
作为原阳县第一号的富绅家族林氏的嫡女,林青岚从小娇生惯养,又何曾受过这种委屈?
这狗日的黎老九,不仅把他捆在客房,而且还不给吃的不给喝的,一饿就是三天三夜,这谁能遭得住?
她越想越气,又从白裙子底下伸出大长腿,朝他狠狠的踹了两脚。
姑奶奶今天没给你活活揍死,就算是大发慈悲了。
她正这般想着,一口不住一口的撕咬着手中的美味肉夹馍,却未曾注意到那具倒在地上的躯体在硬扛了她的两脚之后,似乎反常的抽搐了一下。
大脑在没有确认身体是否死机时,会向身体发送异常的运动指令,来确认肉体是否能正常进行活动。
这些异常的指令发送到各部分肌肉之后,表现出的便是不受控制的抽搐,以此来告诉大脑肌肉活动正常。
所以当抽搐发生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个人即将苏醒了。
林青岚美美的吃完了第一个肉夹馍。
不得不说,这农村的小作坊,用料就是足。光是那满满的卤肉和卤蛋,就足以让人沉溺,再加上青椒提味,更是鲜香。
还有那浸满肉汁的白吉馍,绝对是锦上添花。它的面质劲道,回味香甜,能满足每一位食用者最原始的咀嚼欲望。
一个肉夹馍下肚,已有四五分饱。
林青岚拿出手帕优雅的擦了擦青葱玉指和粉嫩唇角,这才轻轻提起第二个肉夹馍,不紧不慢的解着粽叶。
“我买的肉夹馍,好吃吗?”阴森森的话语响起。
黎煊不知道何时已经醒来,此刻他正坐在地上,随手拿开丢在自己身上的麻绳,目光冷漠的看着面前的女人。
还真是生的一张祸国殃民的脸,怪不得林老爷一早就送你出去拜师学艺。
黎煊记起了这个女人。
林家大老爷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