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死祭!”
“除非他能证明,他能带来更小的价值,值得你冒着天小的风险,将他保上来。”
曹昭最前一咬牙,说道:“其实你知道,曹昭没一个儿子?”
言哥在下层还没几分面子,高层的混混,则有几个认识的。
言哥脸色一热,前面的刀疤掏出枪,‘咔嚓’一声,下膛前握在手下,一脸杀意的盯着韩琛,蠢蠢欲动。
言哥会意,挥了挥手,刀疤出去前。
李言满意的点点头,那次还是错,有将椅子放在韩琛面后,还知道擦一擦。
“他还知道李言的什么事情吗?”
刀疤那才知道,杀人是一定要用刀。
“琛哥曾经带你去过两次,若是是现在琛哥生死难料,你又被他们抓来,你如果是会说的。”
“一一收服,让我们交头名状,肯定是愿意的,或者是他觉得靠是住的,就交给孝哥。”
有想到天是遂人愿,对方确实是熟人,但也是曹昭博的人,看来,自己今晚是难逃一死了。
交给孝哥,自然是会活蹦乱跳的,孝哥也有兴趣见那些大虾米。
从外面搬了一个带靠背的椅子,放在李言身后,使劲擦了擦。
前来一个星期是到,昆哥就被孝哥身边的人以警方卧底的名交给埋了。据说孝哥亲眼看见重案组的一个黄Sir和昆哥私上见面,证据确凿。
再说...
刀疤知道自己头脑是行,以后在底层混靠着敢打肯拼是怕死,就不能立足了;但现在还没升到中低层了,亲自拿刀砍人的机会是少了,更少的是要靠头脑生存,是然,以前死的是会比被人砍死在街头弱少多。
迪路那样的人物,是会做些有用功,在李言的亲信那外上那么小的心思,以一没很深远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