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鑫、周兴尉见状,露出一脸淫笑,纷纷举杯喝酒,然后也将魔爪伸向自己旁的小姐。
瞬间,尖叫声、呐喊声、音乐声……交织在一起!
在音乐和酒精的刺激下,包厢里的男女上演着一出出“活春宫”!
正当几人忘我投入在“激情四射”的时候,包厢大门被人推开,只见楚州市公安局北江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所长赵杰领着20余名警察和辅警冲进来。
衣衫不整的彭涛泽、黄志鑫、周兴尉、郭新华等男男女女当场吓得目瞪口呆,瘫软在地!
………………………………
针对彭涛泽、黄志鑫、周兴尉、郭新华的违纪违法问题,北江区纪委和司法机关对他们4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江区纪委研究并报北江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彭涛泽、黄志鑫、周兴尉、郭新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彭涛泽、黄志鑫、周兴尉、郭新华因嫖娼,被处拘留十五日,并处50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彭涛泽、黄志鑫、周兴尉、郭新华因犯聚众淫乱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二年、一年。
彭涛泽、黄志鑫等4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虽然被北江区委宣传部和楚州市委宣传部花“大力气”压制下来,没有被市外新闻媒体进行炒作和报道。
但这起“嫖娼丑闻”在楚州市和北江区的官场广为流传,还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
解放路街道继北江国际商贸城“拆迁自焚”事件后,被再次进入世人的视野里。
解放路街道干部职工的作风问题,遭人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