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esp;“我就是在你们进来的第一时间掏枪扫射,也是正当的自卫,事后被起诉,我也不用去蹲监狱的那种,但是我什么都没做,这简直是值得登报表扬的善举,”荒殿一举起受限的双手,朝至今还在拿枪指着他的警察晃了晃,金属在双手间磕磕碰碰响着,他顺便还开了个小玩笑。
&esp;&esp;“你们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我就是犯人,而实验室的爆炸,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联想,就更没有证据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只是嫌疑人,不是现行犯,你们是不是该对我保持某种程度上的礼貌。”
&esp;&esp;他说的是‘你们’,实际上只在看一个人。
&esp;&esp;那唯一被他凝视的人不知为何脸上渐渐有种闷热潮湿的感觉。
&esp;&esp;此时警察还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从一个愿意讲道理,又彬彬有礼的哥谭人身上感觉到危险。
&esp;&esp;通常来说他们出警的时候只不愿意看到那种一推开门满屋子精良武器,比警局武器库还地道的收藏家,再就是血腥恐怖的现场,一个拿着锯子狞笑着的罪犯,他们很乐意对付那种脑子不灵光,还愿意讲道理,打算老老实实跟他们回警局,上法庭参加一场辩论,而不是痛快挑根烟,打开钱包塞偷偷给他们口袋里塞点钞票的人。
&esp;&esp;因为通常这都意味着对方是危险度约等于零的蠢货。
&esp;&esp;难道是因为对方所说的,同时占据了法理和道德,真把他堵到哑口无言,说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