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新三师以及游击区队的阵亡官兵恤亡金外,他额外给每名阵亡官兵的家属都补充一百元大洋的抚恤,虽然并不算多,但是在人均月收入不过两三块大洋的时代,也可以帮烈士家属们多解决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困难。
至于因战而伤残的官兵,对那些无法到地方安置的或者已经不具备自理能力的人,在他们领取政府的补助金之后,李志坚还在相对后方的吕梁、汾阳等地区建立荣军农场来安置他们,一方面他按月按照人头给予这些农场补贴,另一方面,农场的收益全部由伤残军人自己享有,这样最起码使他们有了一份稳定的产业,之后不必在补助金花光了之后无所依靠。并且定下常例,之后都按照这个方法进行。
李志坚虽然在默默安排人做这个事情,他不想太高调引起其他部队的意见,但是这种事情瞒不住人,在部队里一个知道后,马上一传十、十传百的都知道了,官兵心中对李志坚这个师主官更加认同,新三师的向心力也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