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昭并不在意余笙笙的目光。
笑容依旧不改:“这些人都是刺客,真是笑话,有我在的地方,怎么可能让你有危险?”
“他们该死。”
余笙笙声音嘶哑,手指抓紧树干:“可他们不该由我来杀。”
孔德昭笑声爽朗:“为何不该?他们要抓你,你就该反击,这有何不可?”
余笙笙:“……”
她闭闭眼睛,放弃和孔德昭争论,他们身份不同,同样一条人命,压在身上的分量也不同。
人命在她心里,在她身上,如山。
在孔德昭心里,不过手指轻掸开的浮尘草屑。
孔德昭猜测着她的担忧:“放心,没人敢怪你,更不会带你走,此事,不会传出去。”
余笙笙垂头,忍住想再次吐的冲动。
不远处就是三具尸首,她连点余光都不敢给。
孔德昭又笑起来,笑声比刚才更响:“逗你的,别怕,人不是你杀的。”
余笙笙诧异,再次看向他。
孔德昭一指孔兔,孔兔上前:“余小姐,你的箭的确射中了他们,但并非在要害部位,不会致死。”
“他们之所以丧命,是因为之前就受伤颇重,强弩之末而已,即便你不射这一箭,他们也会死。”
余笙笙做了片刻心里准备,再次看向尸首确认。
的确,她射出的箭,要是肩膀,要么是手臂,都不是致死部位。
心头微微松了些,负罪之感也减轻不少。
孔德昭笑说:“这下放心了?本来给你准备了惊喜,也是类似的玩意儿,但这些人自己送上门来,干脆就由他们来。”
余笙笙没问,他所指的惊喜是什么,料想也不是什么好的。
她提醒自己,一定要谨慎警惕,这人比太子还疯,更可怕的是无所顾忌。
太子好歹要脸,维持表面形象,但孔德昭却根本不在乎这些东西。
余笙笙心缩成一团,没办法再猎任何东西,这次的阴影,比上回还大。
“世子,民女有些累了,不知能否先行告退?”
孔德昭若有所思:“累了?那去我的庄子上休息怎么样?我还有些新玩意儿,想给你看,我庄子上的厨子做菜也好吃。”
余笙笙心头悚然,一点也不想去。
“民女临行时,祖母曾叮嘱,要早些回去,不可打扰世子太久。”
孔德昭沉默片刻:“也好,我也有点事儿想办,我让孔兔送你回去。”
余笙笙轻松一口气:“多谢世子。”
她转身就走,身后孔德昭又叫住。
“慢着。”
余笙笙微微闭眼,回身:“世子还有什么吩咐?”
孔德昭把兔子还给她:“我不能养兔子。”
余笙笙伸手去接,孔德昭握住她指尖,她心头陡然一惊,浑身都绷紧。
孔德昭握着她的手,把兔子捧到她手上。
“我会忍不住,杀了它。”
余笙笙心尖再次一抖,捧回兔子,抿唇不语。
“孔兔,送余小姐回府。”
“是。”
余笙笙走了,孔德昭看着她的背影,指尖捻着一根兔毛。
他有多久年没抱过兔子了?
十八年零七个月。
他记得清楚,七岁那年生辰,母亲送给他一只白色的兔子,和刚才那只很像,雪白的毛,柔软的身体,红色的眼睛。
他喜欢得很,他的生辰礼终于不再是不喜欢的,用来练技艺的各项东西。
而是一只活的,柔软小兔。
一直养到八岁生辰,母亲送给他一把精致的匕首。
让他用那把匕首,插进兔子的胸口。
他当时都惊呆了,那是他养了一年的兔子,从巴掌大小,养到手臂长,他已经把兔子当成好朋友。
怎么能杀掉?还是亲手杀!
他不肯,母亲冷静地看着他,说他是父亲的儿子,残忍和冷酷是必上的一课。
他不明白,为什么做父亲的儿子,就要学会那些?
就要杀自己养的兔子?
可他不能,也不敢忤逆母亲。
他最终还是杀了,像刚才余笙笙那样吐。
后来,又杀了养的小猫。
后来,他不再养任何小动物。
再后来,就变成了小厮,丫环,他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