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人的努力下,距离不断拉近。
然而在恰好的社交距离位,爱丽丝停下了脚步。
“奥尔菲斯先生。”
爱丽丝嘴角上扬,
“您怎么在这里?”
“哦,我啊。”
奥尔菲斯整理了一下衣襟,坦然道,
“出来采风,收集一下创作的灵感。记者小姐,您住在伦敦吗?这是去哪?”
爱丽丝这才想起下午约了人,点头承认:“我在伦敦的新闻社里工作,下午有一期人物回访,正准备出发。”
奥尔菲斯做个请的手势:“作为一名作家,我没有固定的目标,走哪条街都行。不知是否有幸,与您同行一段上班路?”
“嗯。”
爱丽丝轻轻应了下来。
两人仿佛忘了欧利蒂斯庄园,只是在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近的天气,吃到的还算美味的食物,站在路边欣赏过的花与风景。
奥尔菲斯甚至提到了一只从路边窜过的松鼠,路过他脚边的时候,不小心掉下了一颗松果。
他觉得这是一种馈赠,是个好兆头。就是那只小松鼠倒霉了,平白掉了口粮。
“那奥尔菲斯先生遇到了幸运的事吗?”
爱丽丝憋着笑,
“别辜负松鼠的好意啊。”
奥尔菲斯弯起眼睛:“遇到了,确实是一件挺幸运的事。”
“自从醒来后,很久没这么畅快过了。”
爱丽丝已经知道眼前的这个奥尔菲斯是谁了,她假装惊讶道:“醒来?”
“嗯……”
奥尔菲斯有些迟疑,
“记者小姐可能会觉得有些奇怪吧。我身为小说家,却患有一种记忆缺失的怪病。我总是时不时遗忘掉一段记忆,然后从床上醒来。”
“一般来说,在我苏醒的那个房间,基本都有纸条,告诉我,我的身份,和我需要做的事。”
“其实……我已经不太记得上一次在圣心医院里面发生了什么。”
爱丽丝心道:那就好。
她心里松快不少,面上关心道:“啊…这是有一点让人迷茫。奥尔菲斯先生看过医生吗?医生怎么说?”
“看过了,医生说这是好事。”
奥尔菲斯很苦恼,
“医生说,我有着不愿意面对的事,所以潜意识里选择了遗忘。呃……确实,除去我是一名小说家以外,我对我的童年时光毫无印象。”
奥尔菲斯偏头,看着爱丽丝:
“只要我企图寻找那部分记忆,头就会痛的很厉害。一般来说,到了一定阈值,我又会经历一次的记忆缺失,重复一次苏醒。时间长了,我就很少让自己想过去的事。”
爱丽丝望着他,半晌才道:“不记得也好。”
不记得,才能继续做才华横溢,灵感百出的小说家。
属于惨烈的童年,属于屈辱的过去,属于庄园实验的那一部分。都交给另一个奥尔菲斯来承担……吧?
爱丽丝低下头,没有继续说话。
她盯着面前的路,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奥尔菲斯有些手足无措:“记者小姐,为什么我觉得您此刻有些难过?”
“有点点。”
爱丽丝轻轻道,
“触景生情,我想到了一些事,抱歉。”
“没事的。”
为了让爱丽丝开心一点,奥尔菲斯说出自己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事,
“记者小姐您可能不知道。我这次醒来,发现庄园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架旧钢琴。我问过管家,管家说是庄园主购入的。”
“我试了试音色,嗯,钢琴保养的非常完美,看得出主人的爱惜。可惜,我不会弹。于是我跟老管家说,希望有一天能听到庄园主的演奏。结果老管家跟我说,庄园主也不会弹。”
奥尔菲斯觉得好笑,
“不擅长音律而买名琴,就像那些不读,却非要跟风买名着的路人。买回去也是蒙尘,白白浪费了不必要的钱。”
“是吗?”
爱丽丝的声音几乎要消散在风里,这让她的哽咽无人察觉,
“他大约是买好守着,等着会弹的人回去的。”
奥尔菲斯想了想,认可了这个观点:“也有这个可能。虽然我忘掉了很多事,但我也记得我在找一个人。”
“放在我房间的纸条,除了交代我要做的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