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婧一听,这是要拐走她小儿媳妇呀,那怎么行。
“旭辉老表啊,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吧!咱们墨家可不是吃素的,既然现在已经清楚了苗苗的真实身份,那谁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你看这孩子,多勤奋好学呀,又那么独立自主,她一心想要在这里上学、创业,咱们哪能不成全她呢?再说了,还有我家溪溪陪着她呢,你还担心什么呀?绝对没有人能够欺负得了她!”李婧心里暗自嘀咕着:哼,这个叶苗以后可是要成为我家小儿媳的人,就算你是她的亲舅舅,也休想把她从我这儿带走!
“表叔啊,叶苗这些年确实过得挺不容易的,吃了不少苦头。不过正因为如此,她的自理能力才变得这么强。
现在她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事业规划,肯定是不愿意轻易放弃的。虽说即便跟着您去云省同样也能开个店啥的,但是在那边她人生地不熟的,凡事都得依靠您的帮忙扶持。
可如果留在这儿打拼呢,情况就大不相同啦。这里毕竟有熟悉的环境和朋友,对她的发展更为有利嘛。”墨凌渊这番话其实多少有点私心,一方面叶苗是南溪的好朋友,如果她真被带走了,南溪肯定会伤心难过;另一方面,看到南溪难受自己心里也不好受呀。所以无论如何,于情于理他都得站出来帮叶苗说几句话才行。
“舅舅,每年放假我安排时间去看你您,就让我留下吧。”既然认了亲,叶苗就会重视这份亲情,不能一起生活,那她可以保证每年去陪陪他们。
沈旭辉见这么多人又是保证又是劝说的,他也就不再坚持,外甥女想在这读书,打拼,那他就争取调过来。他之前没能找到她们,让她们受尽了苦楚,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人了,他决不会放任不管。虽然墨家有能力保护她,但他的为亲舅舅,说是她唯一的亲人也不为过,毕竟她父亲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而且还和她断了亲。那他就责任照顾她,爱护她。
“好吧,你想在这就在这吧,我会抽时间来看你的。”沈旭辉又拿出一张银行卡塞到叶苗手中,“这是舅舅给你的见面礼,你尽管花,不够用了再问我要。”
“谢谢舅舅!”叶苗和南溪在一起久了,也跟着见钱眼开,送上门的钱,推开?不可能。
晚上十一点半,亲缘鉴定结果出来了,确定是亲缘关系。
当晚沈旭辉就去看守所见了叶正民,沈旭辉想知道他母亲和姐姐的过往,必须要找叶正民。
当叶正明知道了沈旭辉的身份和来历,难得的聪明了一回,他知道惹不起沈旭辉,反正沈素秋已经死了十多年。他也就对叶苗差了点,又没犯什么罪,他把知道的都说了,还能为难自己吗?
于是沈旭辉就从叶正民口中得知,三十年前,沈母和沈素秋在山中被叶正民的母亲救了。
当时她俩已经饿了三天,最后晕倒在山里,被救了后,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山上去,说是和自己儿子走散了,她们母女在山里找了三天了。
谁劝也没用,后来她们又去山上找了两天,两天后,沈母是背着沈素秋来到叶家坞的,原因是沈素秋摔断了腿。
叶母见她们实在是没地方去,就收留了她们,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叶母看上了沈素秋的模样,她有个儿子二十二了还没对象。
当年沈素秋已十六岁,发育完全了,除了脸蛋比较稚嫩外,其他方面那是该圆的圆,该细的细。
正好沈素秋摔断了腿,叶母收留她们后,向沈母提出,想让沈素秋的她儿媳妇,她可以出钱给孩子治腿,还可以让自己的亲戚朋友去帮忙找失散的孩子。
沈母带着儿女逃出来时,身上钱财不多,早就花光了,连随身的首饰也卖的只剩一个玉镯了,那是当年沈父娶她前给她的诉情之物,所以她舍不得卖。
如今儿子走散,女儿又摔断了腿,不治将来就是个残疾。于是沈母说只要叶家能彻底治好她闺女的腿,她就答应把女儿嫁到他们家。
沈母看过叶母儿子叶正民的照片,长的虽然不出挑,但还算周正。人呢说是和做生意的舅舅在城里,和他舅舅学做生意。沈母想着这应该是个上进的,将来她闺女也不会太苦。
达成协议后,叶母是真的用心在帮沈素秋找医生医治,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朝亲戚借了不少。最后送市医院治疗,才让沈素秋勉了残疾的命运。
养病的日子里,叶正民也回来了几次,叶母告诉他沈素秋是自己给他说的媳妇,叶正民当时也是真的喜欢过沈素秋的。几乎是千依百顺,这也是沈母放心将女儿嫁到叶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