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分包给陈大柱的,那么依照白潇的行事风格,肯定要法院追究魔池公司违法分包的责任。
要么就只能承认陈大柱是公司的员工,在工地上是履行公司职务。
其实违法分包这种事,在建筑行业不要太常见,就是家常便饭!
这已经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法官自然也是门清的。
魔池公司的法务混迹在这一块真么多年,不是没有过律师提出过违法分包这个问题。
但提了又怎么样,他们建筑公司死猪不怕开水烫,根本就不惧。
因为那些律师只是“提”了一下而已,并不会去较真,毕竟,只收了追讨工资一件案子的律师费,这点钱不可能还给你去搞建筑公司啊老兄,做这些麻烦事啊!
久而久之,那些律师后面连提都懒得提了。
但这个白潇不一样,且不说他以前的战绩!
就看今天白潇这一排列的诉讼请求,还要把大老板送进去,这架势!
再给魔池搞个违法分包的,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玛德,算了!惹不起实在惹不起!
法务紧急收回了一开始认为白潇不足为惧的想法!
这把是要正儿八经的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了!
权衡之下,法务决定舍车保帅,反口说:“本代理人刚刚的意思可能没有表达清楚,这部分木工工程不是魔池公司分包给陈大柱的,是公司让陈大柱代替公司去管理这部分工程。”
“虽然陈大柱是魔池公司员工,但其余八名原告不是!”
“其余八名原告是陈大柱私自招揽的,没有经过魔池公司同意,魔池公司对此并不知情!”
对此,白潇又是一个反问:“其余八名原告没有经过魔池公司的同意,是怎么刷脸进入工地的?”
“难道魔池公司的财务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八名原告发工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