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华国政法大学在帝都,但傅婉儿是在魔都自杀的。
所以管辖法院是在魔都。
熊星星拿着材料去法院立案的时候,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远远地看到熊星星,心里就已经开始同情,这次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撞到益达所的枪口上了。
当工作人员接过熊星星的立案材料一看,揉了几次眼眶,定睛看了许久那个被告人那一栏,确认了又确认,确实是那个薛永常,直接傻在原地了!
卧槽卧槽卧槽!!!
竟然是自己的大学本科老师被告了。
而且告的是姓侵!!!
这个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华国政法大学读书时,虽然薛永常是研究生导师,但也给他们本科生讲过课。
熊星星看他半天没反应,还以为是自己的材料有问题,便问:“材料是有什么问题吗?”
工作人员瞬间被熊星星的问话唤醒了,说:“没……没什么问题,可以立案。”
另外一个年长的立案庭法官见这个工作人员表情好像不太对劲,便过来瞧了瞧,翻了翻材料,显然也是被震惊,但很快就整理好表情。
年长法官抬头跟熊星星说:“这个案子暂时还不能给你立,我们需要去请示一下我们立案庭的庭长。”
工作人员这么一说,熊星星一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心想这薛永常的影响力果然不小。
人虽然在帝都,爪牙却无处不在。
熊星星道:“嗯,可以。”
年轻的工作人员明白了年长法官的意思后,点不好意思地跟熊星星说:“熊律师,要不你先回去,等我们庭长审查可能会有点久,后面我们庭长审查没问题可以立案之后,我再通知你,你再过来办理吧。”
这种情况熊星星以前也遇到过,有一些少见、拿捏不准法律关系或者是拿捏不准案由的案子,有时候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拿不定主意,会去请示庭长。
这个熊星星可以理解,但薛永常的这个案子刚刚这个工作人员拿着材料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而且熊星星明明问了他说没问题可以立案的。
那如果要这样整,熊星星可就不好说话了,退一步就得了哪能步步退啊!
连这小小的立案都不能顺利拿下,以后还怎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说出去让人笑话!
再说了,出门在外,熊星星是顶着益达所的名头出去的,作为益达所的人不会嚣张跋扈,但更不会【软】!
熊星星直接拒绝:“那不成啊,得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啊!”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刚刚我可是问你了,你说没问题的,没问题就得予以登记立案。”
“没问题你还要让我回去等通知,然后再大老远的跑过来,这不是劳民伤财吗?而且这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啊!”
年长的法官拍了拍年轻工作人员的肩膀跟熊星星说:“他刚刚没核实清楚,这个可能存在一点问题,我们确实需要时间请示庭长。”
这种官话套话可打发不了熊星星。
熊星星直接问:“请问是哪里存在问题?或者说是卡在哪方面你们决定不了?”
年长法官只觉这个熊星星也太不听招呼了吧。
年长法官也说不出所以然来,毕竟熊星星准备的材料近乎完美,完全是按照他们那些变态要求整理的。
现在去法院立案可不是只要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就可以给立了,还要提交符合他们法院独有的要求形式的申请立案材料。
比如,法律规定,起诉他人只需要提交姓名和联系方式就可以了。
基本上全国法院都要求身份证号码,这看着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看上去好像也有点合乎情理,毕竟同名同姓的人多。
有的法院的奇葩做法是,你不仅提供身份证号码不行,甚至连提交对方的身份证照片都不行,偏要你提交对方的户籍信息,要么把对方的户口本也拿来,要么去派出所调。
这对于律师来说麻烦是相当麻烦,但也还是可以去调,有的跨省去调。
但对于那些没请律师的老百姓来说呢?不说别的,就是搞定一篇诉状已经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了,哪还懂得搞得了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