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星星记得还是实习律师的时候,那时跟着律所的一个合伙人律师去办一个刑事案子。
当时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
合伙人律师看了卷宗过后,认为在案证据不足,非常想做无罪辩护。
这时,检察官跟合伙人律师和当事人说,如果当事人愿意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话,那么可以给当事人减刑一年。
当事人听到可以减一年,马上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这是法律允许的辩诉交易。
一般达成辩诉交易,没有特殊情况,法官对双方达成的量刑也不会进行更改。
当时那个合伙人律师的策略是,让当事人认罪,自己做无罪辩护。
因为在刑事案件中,律师是有独立辩护权的。
但检察官却不干了,表示如果合伙人律师不认可这个罪名刑罚,就不给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提交给法院的量刑建议就不会给他减一年。
熊星星到现在都忘不了当时那个合伙人律师那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毕竟法律规定当事人认罪认罚,跟律师独立辩护是不冲突的!
后来,合伙人律师还是妥协了,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也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熊星星知道,合伙人律师考虑到了做无罪辩护能够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如果当事人因此而没有减轻一年,这个锅肯定得合伙人律师背。
所以。
熊星星知道,能斩获一份无罪判决书。
做这个案子的律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敢于质疑侦查机关、检察院,与之对抗,内心还得要无比地坚定!
村霸的案子能有这个结果,熊星星这个名字能够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在这份无罪判决书上,熊星星知道这完全归功于白潇!
刑事司法有一个美丽的传说,那就是“既不放纵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熊星星现在觉得这不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而是一个现实。
对熊星星而言,无罪判决虽难以取得,但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但,只有白潇、钟书斌和邓小海知道,他们并不冤枉。
是坏人还是好人,白潇不做评价。
在钟书斌看来,自己是在为民除害,是个好人,这是个默默无闻的英雄行为。
他为自己感到骄傲!
在邓小海看来,自己是为了保护妹妹,是个称职的哥哥,这是个默默守护自己家人的行为。
他为自己感到骄傲!
钟书斌和邓小海当庭无罪释放!
村支书盯着正在欢庆胜利的两家人觉得格外地刺眼。
村支书喃喃自语:“尽情地笑吧,等下你们全部人都得给我儿子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