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并且不负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华国的法律绝对是允许黄小橙进行反杀!”
顿时!
旁听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熊星星都忍不住把手放在桌子底下,悄悄鼓掌!
还好有白潇在。
因为她已经被检察官气到只想骂娘了,根本没办法临时组织出这么完整的一段话去对抗检察官。
检察官已经感受来自白潇的压迫了。
谁知。
白潇还继续拿出了一沓A4纸,说:“审判长,我还有证据需要举示!”
“这是黄小橙在案发后送医的病历资料!”
“证明当时黄小橙当时不仅被周莱等人殴打致多处软组织受伤!”
“还被打得胃出血,肋软骨损伤,头部额骨骨折,耳膜受损!”
“还有特别严重的四级脑震荡!”
“四级脑震荡会导致神志不清,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以及意识混乱、恍惚等。”
“再加上当时黄小橙精神上还受到严重刺激。”
“因此,黄小橙捅周莱17刀不仅是法律允许的行为,是正当的,具有合法性!”
“这更是当时黄小橙身体与精神都已经处于不受控制的状态下进行的行为,具有合理性!”
“综上,对于周莱的死亡,黄小橙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当承担责任!”
检察官抓住白潇提出黄小橙精神状态的问题,反驳道:“黄小橙神志不清并不是法定的杀人能够免责的法定事由!”
“因为黄小橙神志不清不代表她已经丧失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精神病人和间接性精神病人在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时犯罪才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而本案案发后,侦查机关早已对黄小橙进行过精神病学司法鉴定。”
“最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是,黄小橙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说完,检察官觉得自己牛笔坏了,嘚瑟地看着白潇!
似乎是在挑衅白潇,看白潇还能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