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选择把责任先扛下来。
其实,从情理从法律上来说,陈大柱完全可以不为此垫钱。
毕竟他也同样是干了活,也还没拿到一分钱,作为小小包工头的劳务费也只比其他人多一点点而已。
但像陈大柱这样最朴素的情感认知就是,人是我这个包工头带出去的,我要对这些个小兄弟负责。
退一万步讲,就算包工头拿到工钱了,最多把大家伙该发的工钱发了,这伤残工人的医疗费也不是该是陈大柱出,而是由承包工程的单位承担。
但陈大柱却垫付了这笔医疗费。
现实中,工人受伤伤残对建筑单位来说,这不过是一条蝼蚁般的贱命,还比不上他们晚上吃饭有没有好酒相配重要!
对陈大柱来说这是件很重要的人命关天的大事!
陈大柱这事很好地印证了古人说的【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社会上真正能够帮助别人,同情、可怜他人的是穷人,穷人才会同情穷人,痛苦中人才会同情痛苦的人。
【屠狗辈】就是杀猪杀狗的,没读过什么书。
【负心多是读书人】知识分子知识越高,自己对思想解释就越多,不愿意做的时候,更会刻意加以解释。
像陈大柱这样知识低的人大多不会解释。
作为包工头,陈大柱这样的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熊星星以前接触的这类案子,有的是包工头跟分包公司沆瀣一气卷钱跑路的,或者有的是包工头拿到工钱直接全部昧下了,通过离婚来转移财产的等等各种。
但有的包工头确实是没拿到工钱,公司拖欠工钱,没钱生存的农民工只能追着包工头要。
包工头没钱确也是没办法,还有些包工头被农民工逼到只能在外面躲起,过年都不敢回家的。
诸如此类的事太多了。
究根结底,大多还是建筑公司造的孽。
但像陈大柱这样卖房的在熊星星非常短暂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还是第一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