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大柱等人跟魔池公司属于劳动关系这一点。
别说其他人觉得不可能。
就连陈大柱他们几个人在签诉状的时候,都觉得难以置信!
怎么自己是魔池公司的员工这件事,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白潇不仅告诉他们,他们跟魔池公司是属于劳动关系,还告诉他们,魔池公司还要给他们买社保!
在陈大柱等人看来,这也太魔幻了吧,从来都没想过的事情!
社保诶!!!让魔池公司给买社保诶!!!
出来打工就没想过哪个老板会给自己买社保!!!
太稀奇了!!!
这可以吗???这可能吗???
能拿到工钱就已经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哪还敢妄想什么社保啊!
特别是陈大柱,纵横全国各个工地几十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工友是公司的员工,跟公司是劳动关系的。
这完全是打破了陈大柱几十年来的认知了!
陈大柱他们一开始都不敢相信这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转念一想这又是白潇说的!
虽然最后还是带有一点疑虑,最终还是选择无条件相信白潇!
回到庭审。
主审法官面向被告律师席问:“被告魔池公司,你对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九原告与魔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一诉求,是否有异议?”
被告律师席上一共坐着三个人。
一个是魔池公司的法务,专门来处理民事纠纷。
还有两个是杨健的律师,作为杨健个人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魔池公司法务用熟练的话术回应,道:“审判长,我们有异议!”
“魔池公司从来没有招聘过这九名原告,也没有跟这九名原告签署过《劳动合同》。”
“其中八名原告是当时在魔田项目做工的原告陈大柱招揽进来的,与魔池公司只是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请求法院驳回九原告要求确认与魔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
法务说完后,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法务当然知道白潇很牛笔,但对于法务来说,白潇是刑事辩护领域的话事人!
但在建工农民工民事纠纷这一块,自己才是佬!
所以,法务根本不惧白潇。
法务不仅不惧白潇,来之前还想着要好好给白潇上一课!
准备好了要在法庭上给白潇瞧瞧什么叫做专业!
他魔池公司的法务出马,这就叫做专业!
主审法官看向原告席问:“原告方,你们是谁招揽进魔田项目的?”
白潇回:“审判长,陈大柱是魔池公司的项目经理吴用招聘进的魔池公司,在魔田项目上做木工。”
“而其余八名原告是吴用让陈大柱招聘进的魔池公司,也是在魔田项目上做木工。”
听白潇这么说,法务更加自信了,他早就预判到白潇会这么说,果然这白潇跨个领域,也就是个普普通通跟其他律师没什么两样的律师,根本不足为惧。
这时。
主审法官直接了断开始归纳争议焦点,道:“由于原被告方对第一个诉求存在争议,本庭归纳第一个争议焦点为九原告是否与被告魔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请原被告双方围绕本庭的争议焦点进行自由辩论!”
“先由被告魔池公司对原告的刚才所发表的内容进行辩驳!”
魔池公司的法务回:“好的,审判长!”
“陈大柱确实是魔池公司的项目经理吴用叫过来魔田工程的,但没有把陈大柱招聘为公司员工。”
“吴用只是将魔池项目一小部分木工工程劳务分包给陈大柱,事实上陈大柱是包工头,并不是魔池公司的员工!”
“其余八名原告是陈大柱自己叫过来的,与魔田公司无关。”
从法务说的话里,白潇抓住了一个关键点,问:“被告说魔池公司将一小部分木工工程劳务分包给了陈大柱,请问被告代理人,陈大柱有承包建筑工程的资质吗?”
法务内心:卧槽!一来就上强度!白大律师,你敢问!我不敢回答啊!我滴那个老天鹅。。。
这都不用想,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工程的,陈大柱更不可能有承包建筑工程的资质啊!
白潇现在给出的两条路都是死路。
要么就是死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