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是不可限量的!”
“还有,众所周知,现在的流量明星的片酬动辄上亿!”
“所以,魔池公司以50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杨正北录制的小视频是合理!”
白潇反问道:“请问对方律师,这短视频给魔池公司带来了什么商业收益?”
杨健的律师回:“我的意思是【可能】会带来的收益,做生意都是有风险的,有赔有赚。”
“不是说魔池公司请了杨正北来录小视频,就一定能有作用,就好比如,那些影视公司请流量明星来拍电影,不是每一部都能大卖,这是一项投资!”
“现如今魔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说明魔池公司在这一块的决策失败,仅此而已!”
“白律师,投资失败不犯法吧?”
不愧是全国十大刑辩律师,果然巧舌如簧,但这在白潇面前都是弟弟罢了。
白潇即刻反击道:“投资失败当然不犯法,但对方律师应该知道恶意投资失败犯法吧?”
白潇没给杨健的律师回答的机会,接着问:“刚刚对方律师说[众所周知,现在的流量明星的片酬动辄上亿],这是什么常识吗?我怎么不知道!”
“请问对方律师现在的流量明星的片酬动辄上亿的依据在哪?”
这可直接把杨健的律师问倒了!属实没想到白潇会这么问。
但杨健的律师也只能硬着回答:“网上一搜都是这么说的。”
白潇追问:“网上谁说的?是哪个相关部门说的?”
杨健的律师语塞……
在法庭里,依据指的是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明星片酬动辄上亿的法律依据肯定是没有的。
但事实依据呢,要么就把相关的裁判文书找来,而且一个两个做不得数,因为你证明不了大部分流量明星都是动辄上亿!
要么就把这些流量明星的合同都找来,上哪儿找啊?
熊星星不得不惊叹,白潇简直就是一个逻辑鬼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