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心中有股淡淡的危机感,他觉得自己不能再拖了,拖到入夜就要多等2个时辰。
在别处2个时辰不算什么,可这是辽地。
他知道自己身后肯定有辽国千军万马的追兵。
一个地方耽误的时间越久,那就越危险。
“是。”周瑞领命离开。
困难?生死?他们这群被欺凌长大的孩子眼中,这些都不是问题。
只有自己手中的弯刀割开那强壮的部族军的喉管,才能让心中的郁结消散。
所以他们根本不会质疑秦朗的任何命令,哪怕是让他们去送死当炮灰。
没有怨言,因为他们之前就说过,只要能杀辽人,当炮灰也在所不惜。
“此地地形倒是愈发简单了,马场和部落离这么老远,他们遇到战事,怎么快速集结?”
秦朗拿出千里目笑着道。
“这里也算远离边境了,没人想把臭臭哄哄的马厩马场放在自己身旁。
在边境需要及时响应,所以离的近,这里地广人稀,又无太大的边疆威胁,大意也是正常的。”
李三虎解释道。
论布局响应速度,这石科部还不如藤牙部专业呢。
“嘿,忘战必危,那就让我来教教他们吧。”秦朗轻松的道。
夫战勇气也,数量在绝对实力面前是相当苍白无力的。
他的马军甲组成的迅字营可是跟皮室军不相上下的存在。
几次部落清剿也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
真的是碾压,他知道自己的府军为何被屠戮了。
这种无力感现在出现在辽人身上。
精甲快刀,迅捷如风,冲阵如雷霆,地动山摇。
眼前一切之敌瞬间撕碎。
这就是磨砺出来的迅字营。
太阳沉入地平线,营帐中篝火升腾起来。
牧人结束了一天的劳作。
今年雨水充沛,不用再迁徙草场,牲畜也能养活的皮毛发亮。
里别速很满意自己的生活,安定富饶。
他有奴十三人,养活自家8人,照看自己2000只羊和300匹马,还有那百余头牛。
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方圆百里草场的女子都想嫁到里别速家中。
他的小儿子挑花了眼,觉得哪个女子都不行。
里别速知道,不是他小儿子挑花眼了。
是他在2年前去过上京,恰逢诗雅公主生日,圣宗大赦天下,全城共庆之。
那一次耶律诗雅没戴斗笠。
只一眼,这少年就坠入了爱河。
他知道,即便耶律诗雅让他拔刀自刎,他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见过细糠的里不哈怎么可能还看的上这些愚妇。
那道身影如万能的神映射在他心中,根深蒂固,根本不会消散。
里别速只是愁苦,自家小儿子天生勇武,强壮,他对他寄托的希望是最大的。
可他偏偏又是最执拗的。
连族长的女儿丢来的匕首他都不带看一眼的。
他惋惜,年轻时候他自己也这样。
直到现实磨灭了他的傲气,娶了自己这大手大脚的婆娘,现在不也几个崽子,万贯家财。
他心中有很多道理,只是嘴拙,讲不出。
所以用鞭子抽,就是他唯一和小儿子沟通的手段。
里不哈不反抗,他冷眼的看着自家老子那凶狠的鞭子抽在自己身上,仿若那不是自己的肉一般。
道道血痕看的他母亲泪眼涟涟。
“你就认个错,答应取绿珠不行吗?”她道。
里别速是家里的天,她只有劝解自己儿子,而没有勇气去质疑自己的丈夫。
“我不娶,儿子这一辈子,只忠于诗雅公主。”里不哈硬邦邦的说道。
“关键公主都不知道你的存在,你这又是何苦呢?”母亲颤声道。
她实在担忧自己丈夫下手没轻重给打出好歹来。
“那是公主的事,跟我无关。”里不哈瞪着牛眼道。
说完他缓缓起身,接近2米的壮汉站起身就给人山一般的压迫感。
里别速看着高出自己一头,结实又强壮的儿子,眼中又是满意又是失望。
“怎滴,你还要对我动手不成?”他厉声斥责道。
“不敢,但孩儿要离开了。”里不哈把被打歪的衣衫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