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稿酬。
看了本子上的内容,陈歌脸上的表情变得古怪起来。
严格来说漫画家也算是304房间的租客,只不过他是跟别人合租,只租下了这一间小小的卧室。
他生活拮据,本身是漫画爱好者,可翻遍了笔记本,这位漫画家在小屋里住了三年时间,通过画画获得的收入只有一千二百元。
其中一千元是唯一的粉丝房东老太太资助的,剩下二百则是他跑天桥下面给人画画,结果把活人画的跟死人一样,被追着打了好远,警察过来协调后,打人者赔给他的。
他纯粹是靠着之前工作时的积蓄为爱发电,每个月吃住控制在四百元以内,他坚持的理念是,只要不死,总会出头。
这句话说得不错,但有些残酷的是,直到他死,他的漫画都没有被人接受。
笔记本最后面是一张折叠起来的报纸,在报纸夹缝中报道了一个中年男人勇救落水儿童,自己溺亡的新闻。
报道篇幅有限,上面甚至没有提及中年男人的名字。
“这和那几个鬼说的不太一样,304到底有几任租客?”陈歌把所有废稿放回原位,然后走到工作桌旁边:“背对客厅,黑色手机里说的工作桌应该就是这张。”
桌面上整整齐齐摆着很多绘画工具,就好像随时等待着他的主人回来使用一样。
陈歌的目光慢慢移动,他看向工作桌旁边的三个抽屉,抬手将第一个抽屉拉开,里面放着画笔和颜料。
“应该不是这个。”陈歌又打开了第二个抽屉,里面是中年男人收到的退稿信,整整塞满了一个抽屉,被画家全部保留了下来。
接着陈歌抓住了第三个抽屉,他用力一拉,抽屉却纹丝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