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实际上虚得很。中国历代的信仰,实际上就是信祖宗,一代接一代的供奉祖宗。要维系那些英灵与华夏的关系,还是要多祭拜。让他们力量更强,才有能力庇佑华夏。
日本成立靖国神社,实际上也就是这种意图。日本人坏事做多了,自然也心虚了。侵华战争杀了那么多中国人,不进行举国祭拜的话,那些日军在阴间还不被欺负死。日本也有道家的东西,对这些东西的认识也很明确。
中华民国让民众明白这些东西,也有利于教化。让他们明白人不是一辈子的事,并不是自己的**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的。随着各地公安引入大量阴神当顾问,也让各地的犯罪分子为之闻风丧胆。
在这种超出凡人范畴的力量面前,什么反侦察都成了无用功。而且全国的犯罪分子被抓了一茬又一茬,被枪毙的不知凡几,对那些犯罪分子的震慑力极大。加上对法律的宣传,以及对打击犯罪的案例的宣传,也让很多犯罪分子转行做正事了。
学校的教育当中,法律是必须学习的,主要就是培养学生的判断能力。中华民国的法律条款是比较灵活的,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也可以判刑。因为中华民国的法律率是以理为先,也就是先分对错,做错事就要受到判罚。
让百姓知对错,这就是教化。
这种教化持续了几千年了,而后世的欧美各国也开始使用这种体系,连虐待动物都要判罚。而在后世的某国,却反其道而行,把老祖宗的教化丢到一边,搞了个死板的大陆法体系出来。这种大陆法体系有时候让小人逍遥法外,有时候让无辜的人受到不公正待遇。解释也很简单——法制!法律条款这样写的,就必须这样执行,不管你是对的还是错的。结果就是道德败坏,社会风气急转直下,社会也变得越来越野蛮。
但是法律条款是谁写的?
有脑子的就知道,制定规则的群体,所制定出来的规则必然是更符合他们利益的。为了获得一些利益,就推翻几千年的教化成果,实在让人心寒。
结果就如韩寒导演的《后会无期》中的那句台词说的一样: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讲利益。
不管对错,就是出卖良心。没有了良心,各种乱象就来了。于是很多人靠出卖良心赚到了黑心钱,而越来越多的民众也不再相信道义,也认为人要变坏才能出人头地,于是也去坑别人,社会变得越来越乱。
如今中华民国则是依旧是用普通法体系,尽管有法律条款,但也一定程度上要为道理让道,道理影响判罚的力度比较大。
例如杀了人,如果不是受了极大冤屈,被压迫到极点的杀人,或者是正当防御杀人,都是要判刑的,但是根据占道理的多少,情节是否严重,来进行量刑。如果占了道理,又是过失杀人,放出来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杀人可能只会判个一两年。如果是情节恶劣,性格变态,会引起民众恐慌的,不是死刑就是终身监禁。具体判个什么标准,则是由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来进行把握的。
大陆法体系讲究司法的过程公正,而不追求最终结果是不是弘扬了社会正气。这样让小人逍遥法外,让有良心人的人受伤。
而普通法也可能因为陪审团的判断失误而引发一些误判。
但是两种法律,还是普通法更好,因为民众认为对的,那就是对的。只要能然民众知道对错,那就胜于一切。不管是不是判错了,起码弘扬了正气,所有民众都会接受,因为是按照道理来判的,这样一来民众也就会讲道理。
所以沈凝云选择的是普通法体系,继续对百姓进行教化。让国民知廉耻、明对错。
中华民国的执法机关的执法标准也很简单,但凡会败坏风气,让有良心的人心寒的行为都要进行起诉,由法院确定判罚的大范围,再又陪审团决定具体的判罚程度。
中华民国当前的法制是独立于行政之外的,自成一个体系,法官不受军政干涉。
这一年沈凝云掌控中央,西北政fu开始处于半解散的状态,沈进文也辞去了西北政fu行政长官的职务,出任中华民国最高法院院长。
中华民国的最高法院权限极大,甚至可以审判总统。
所以司法体系的权力比较大,不受权贵威胁。加上中华民国的反腐体系直接是套上西北的人员、制度,已经比较成熟,法官被利诱的情况不多见。
加上中华民国的判罚过程中有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之类,以及一些证据不充分的可以上诉,敢收受贿赂的不多见。
无法被威逼,也无法被利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