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军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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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庭位于行政大楼边上的军部大楼边上,是一个不大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分内部和外部两处。
内部用于不公开的军事审判,外部用于公开的军事审判,外部是一个大凉棚。
下午两点一到,身着着具备浓重军事色彩服装的军事审判长、军事检察官纷纷入场。周围的人群已将这个外部军事法庭围得水泄不通,光是看台座位就搭了四层。
“肃静,肃静。”审判长拿着扬声器对围观人群喊到,场面很快安静了下来。
“带被告人马琉宝。”
马琉宝很快被押了上来,只见他戴着手铐脚镣。
接着,首先是检察官翻出文件,大声念道:“本次华东临时政府检察院向军事法庭提起公诉,被告人马琉宝,该人于1911年10月23日担任江西都督,并于1911年12日悍然对九江发动军事入侵,以至约300名平民死于战乱,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13万余元,并杀害我华东临时政府第四独立团士兵23人,至重伤31人,轻伤236人……”
“我华东临时政府《战争法》第三条规定:以一切形式、行为挑起内战、发动内战之人,皆构成‘内战罪’,犯罪方应承担战争一切损失与罪责,马琉宝于19911年12月对九江悍然发动入侵,已触犯《战争法》第三条,构成内战罪。”检察官高声说道。
审判长这时对马琉宝说道:“马琉宝,你可认罪?”
“我无罪。”马琉宝大声回答道。审判长转头对检察官问道:“原告方可有足够证据表明是马琉宝首先挑起战争?”
“人证物证皆有。”检察官说着拿出两封电文,然后电文说道:“这两封是在九江之战爆发前双方的通电。”
“第一封是马琉宝发给我华东临时政府的电报,上面说,如若我华东临时政府不退出九江,江西方面将采取必要手段,威胁之意已昭然若揭。”
“第二封是我华东临时政府发给南昌政府军的电报,电报内容如下:望江西方面以**大局为重,若兵戈相向,一切后果由江西政府独立承当,我华东临时政府概不负任何责任。”
“马琉宝,这两封电文可曾属实?”审判长对马琉宝问道。
“假的,我根本没见过这两封电文。”马琉宝矢口否认,审判长转头对检察官问道:“原告可有证据表明这两封电报属实?”
“我方有大量人证证明这两封电文的真实性,请允许我传召证人。”
“准许。”审判长说道。
“传召证人何洪蒿、曹安程、林泽财、阮国助。”检察官一口气传召了四位证人,这八个人走了上来。
“证人何洪蒿,南昌军政府电报员,负责接法来往电文,何洪蒿,你是否有向华东临时政府发过电文?”
“有,发过封,接过一封,而且都是明码收发。”
“请你回忆一下你收发出的电文是什么内容,接到的电文又是什么内容?当时你们的马琉宝又是什么样的态度?”
“当时马琉宝要我发电文,电文中威胁华东临时政府退出九江,当时马琉宝的神情有些狠厉……”
“华东临时政府回电后,马琉宝看完翻译出的电文后怒气冲冲,说要把福建佬赶出江西……”
“证人曹安程,同样于南昌军政府担任电报员,何洪蒿的说法是否属实?”
“是这样的,没错。”曹安程回答道。
“证人林泽财,江苏军政府电报员,请你回忆一下,你是否有接到这两封明码电文?”
“有接收过。”
“是什么时间段?”
“是11月10日这一天,两封电报大概间隔三个小时。”
“阮国助,同是江苏军政府电报员,林泽财的说法是否属实?”
“属实。”
“审判长,证人证词供述完毕,一切证词都表明,马琉宝担任江西都督之时,确实有对我华东临时政府进行口头、军事上的威胁,而我华东临时政府也曾对南昌军政府进行过警告。”检察官说道。
“经裁决,电文真实性属实。”审判长裁决道。
“另外,就马琉宝悍然发起内战之证据,驻守九江的第三独立团摄影师拍下了当时作战的照片,这一张照片,是南昌军政府派遣的先头部队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