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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星期很快在我陪着妈妈看电视、玩纸牌、吃绿豆百合汤、山芋芝麻糕、萝卜丝饼之类乱七八糟的甜点中度过了,在临走前的一夜,我被父亲叫到了书房里,促膝谈心到很晚。
“记得小时候你就爱一个人出去玩,结果总是迷路,你一直是个爱迷路的女孩子。”他说。
我坐在他对面的摇椅里抽烟,“是的。”我说,“现在我仍然经常迷路。”
“说到底,你太喜欢冒险,喜欢奇迹的发生,这都不算是致命的缺点。……但很多事都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在我们父母的眼里永远是个天真的小孩子……”
“可是……”我试图辩解。他挥挥手,“我们不会阻止你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我们阻止不了……但有一点很重要,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应该负起一切可能的后果。你经常挂在嘴边的萨特笔下的自由,只是‘选择的自由’,一种有前提的自由。”
“我同意。”我吐了一口烟,窗开着,书房里有插在花瓶里的香水百合的淡香,“父母总是了解自己的孩子的,不要用‘老套’这样的字眼来贬低长辈。”
“我没有。”我口是心非地说。
“你太情绪化,绝望的时候两眼一抹黑,高兴的时候又乐得过头。”
“可说实话,我喜欢自己这样子。”
“做一个真正出色的作家的前提是摒弃不必要的虚荣心,在浮躁的环境中学会保持心灵的独立。不要对作家这个身份沾沾自喜,你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作家。”
“所以我总是穿着吊带裙和凉鞋去跳舞,热衷于与心理医生做朋友,听好音乐,读好书,吃富含维生素C和A的水果还吃钙片,做聪明出色的女人。——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妈妈的。我发誓。”
康妮邀请天天和我共进晚餐,并参观她那完成基本装修的餐馆。
晚餐是在露台上搭起来的木制与藤制桌椅上吃的。太阳落下去了,但天色还很亮,杨树、槐树的枝叶斜签而出,飘在头顶上。已被雇用并在进一步培训中的服务生穿了黑白分明的制服,迤逦地穿过大理石台阶,把一道道菜依次送到露台上来。
康妮面带一丝倦意,仍然化着精细的妆,手夹一支哈瓦那牌雪茄,让侍者把雪茄剪送上来,检查这个男孩子服侍客人剪雪茄的动作是否到位。“我这儿只招毫无从业经验但聪明伶俐的孩子,希望他们没有任何不良习惯并且一学就会。”她说。
胡安不在,他暂时回了西班牙,下星期再带着一班当地的厨子来上海,按预计6月初餐馆就可以正式开张了。
应她事先之约,我们带了部分小说手稿和书中的插图来给她看。她抽着雪茄,逐一翻看了天天的画,赞不绝口。“瞧瞧这些与众不同的色彩,还有这些能给人惊喜的线条,从小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是有天分的。——看到这些画,妈妈真的好开心。”
天天不吭声,低头自顾自吃一盘油纸焙鳕鱼。覆于盘子上的油纸被切开,雪白的鱼肉和佐料的香味都完整地保存在纸套里面,烤得恰到好处,色香诱人。“谢谢。”天天吃着鱼,蹦出这么一句话。母与子之间已经没有激烈的对抗与挣扎着的猜忌,但那种暗暗的戒备、不甘、怅然也还是存在着。
“餐馆二楼有两面墙还没有什么装饰,天天愿意的话,就帮着在那上面画点东西,好吗?”康妮突然这样提议。我看了看天天,“你会做得很棒的。”我说。
吃完饭康妮领着我们看二楼交错相连的几个厅堂,漂亮的灯与自制桃心木桌椅已大致准备好,其中两个房间分别凿出了红砖壁炉,外面贴了一层暗红色的护壁木,壁炉下面堆着一排装葡萄酒与威士忌的酒瓶。
壁炉的对面墙上还空着,康妮说,“你们觉得什么样风格的画适合这里呢?”“马蒂斯,不,还是莫里迪格阿尼最好。”我说。天天点点头,“他的画有种使人轻微中毒的艳美与冷淡,使人情不自禁想亲近,但永远亲近不到,……看着莫里迪格阿尼,会在壁炉前喝红酒抽雪茄就像一次去天堂的旅行。”
“你同意了吗?”康妮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我一直在用你的钱,作为交换,我应该为你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儿子这样回答母亲。
我们留在康妮的餐馆里听拉丁情歌,喝酒,直到深夜。
天天开始穿着工装裤提着一大把画笔与各色颜料去他母亲那打工,画墙壁。因为路远,为了省麻烦,他干脆睡在餐馆里,康妮为他准备了一个舒适的房间作暂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