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的名誉。觉得这事不在大庭广众面前澄清不行。无论田苗苗上学还是不上,不澄清了,这个污点儿就永远落下了。
告她去?
田晴晴摇摇头。
现在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很可能还没有“诽谤罪”这一说。就是告到法院里,也是落个小学生之间互相嫉妒,互相倾轧,伤不了刑法。
要是对方死不承认,买通了证人打不起证明来,还是个洗白不请。反而会落个越洗越黑。
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自己跳出来讲话,把整个获取诊断书的过程向大家讲清楚。涉及到谁,谁就站出来做证。还要把这事哄嚷大了,开全效师生大会,给田苗苗正名。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步呢?
田晴晴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好办法来,便找了小姨夫陈兴国去了。
陈兴国已经调任县文教委当办公室主任多年,学校发生的事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也是最近家里人都知道了以后,小姨范兰悦才对他说的。
陈兴国告诉田晴晴:
初、高中的学生正是青春发育期,性格还不稳定。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的也大有人在。
为了感情问题,争风吃醋打架斗殴的经常发生。学校也都是开会正面教育教育,个别谈谈话,做做思想工作,吓唬吓唬也就行了。性质实在恶劣的,就开除学籍。
没有一个报警的,也没有一个大张旗鼓查证落实的。那样,对当事人很不利。心里素质差的,还会发生意外。(未完待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