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笛及双簧管来演奏,低声部用大提琴及大管来演奏,中声部则用琉特琴和哈普希科琴来演奏和声以及流动的伴奏织体,比初期细腻丰富多了。
到了巴洛克的晚期,被尊称为“交响乐之父”和“弦乐四重奏之父”的奥地利作曲家海顿(1732…1809)赋予了室内乐新的活力,使这一形式得到充实和发展。他确立了弦乐四重奏的典型演奏形式,并使这一形式成为室内乐最常见的演奏形式。在这之前,宫廷乐队的编制并不固定,一是根据权贵们的好恶来选择乐器,二是根据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地创作。海顿作为创立古典音乐的领军人物,集巴洛克音乐之大成,写了八十多首弦乐四重奏,仅次于他的交响曲(一百多部)。在海顿早期的弦乐四重奏中(1755—1760),五个乐章的组曲倾向很明显,这主要是受到巴洛克时期的大师巴赫的影响所致。巴赫在他的《英国组曲》及《法国组曲》中,以各种舞曲作为这些组曲的主要成分:像《阿拉曼德舞曲》(Allemande)起源于德国的民间舞蹈,平稳而流动;《库伦特舞曲》(Courante) 起源于法国的舞蹈;《小步舞曲》(Minuet)起源于法国优美而高雅的宫廷舞蹈;《萨拉班德》 (Sarabande)是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