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中苦,方得人上人。你们这六只野猪,要努力啊,不然就会被社会淘汰。”
批了夏先生的团队好几分钟,才岔开话题。有人说:“于总,我这个工伤的事什么时候能批下来?信用卡那边还欠着呢,马上就要逾期了。要是有不良记录,可能会影响我的征信……”
“什么工伤?”于总疑惑地问。
那人说:“就是我上个月出差去山东那个工伤的事,已经跟你汇报过了。”
于总回答:“那个事啊,哎呀,我就服了你们,说过多少次,人要有风险承担能力,出门在外哪有那么顺利,别说你出差去山东,上个月我出门倒垃圾还让狗咬了一口呢。怎么能把这些风险都转嫁在公司头上?那对公司岂不是很不公平!我们公司都是业务经理,你们天天都在出差,要是大家都把意外伤害让公司来赔,我就得去要饭啊,各位老板。”
“可是,”那人辩解道,“国家《劳动法》有规定,出差的时候发生意外,只要是在做与工作有关的事,就要算工伤。而且我要是不出差,也不会踩到那个井盖……”
于总笑起来:“这就不讲理了,井盖全国都有,你敢保证全北京城的井盖就个个结实?对吧,再说,你怎么证明在做与工作有关的事时踩的井盖?”那人连忙说当然是,那天是早上刚从旅馆出来,坐公交车去客户的公司,下车后过了两个路口,就快走到客户公司那栋楼的时候,踩到那个坏井盖。旁边刚好有监控视频,我去路政处调出来,也保存了。
“你连监控都保存啦?”于总提高音量问。那人说是的,反正报给公司财务申请工伤的时候也要用到。于总说,“心真够细的,工作上怎么没见你这么细心?要钱的时候倒想得周全!”
那人说:“因为山东离北京太远了,到时候要是财务向我要证明,不能再跑去山东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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