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思考之后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方法的确是行之有效。除了士卒勇悍精炼自律之外,庞统最感兴趣的就是刘毅军的后勤与装备,骡马队,运粮营,医疗队包括庖厨都单独成营且人数上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些人虽不及普通士卒那般悍勇,可也一般要受正常的操练,让他们在战场上亦有自保之能。这些后勤兵种的存在和强大的保障能力就是刘毅军战力的极大支撑,各营分司其职,心无旁骛,亦能发挥最大的功效。
赵云的铁骑营现今已是名闻遐迩的大汉强军,在打击异族中取得的卓越功勋能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尊敬。其中重骑营人马带重甲,每个战士都拥有两匹战马,白马营士卒轻甲在身,强弓在手,青龙营步卒的战阵合击更见精妙,如此精兵配上兵甲之利,其战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在庞统眼中,一旦真要对阵沙场,那些荆州士卒中的精锐恐怕要数倍于之方能抵挡,这些年来刘毅军百战百胜之名绝非幸至!
对徐庶带来的这个少年的表现,赵云也是颇有兴趣,也不时与他谈论一些兵家之事,对他而言这只是一种试探,可结果却让他兴奋不已,庞统对于兵机有着一种常人难言的天分与敏锐,无论是练兵、立寨还是战阵都是精熟无比,刘毅军一些特殊的练兵之法他一见便知其理,且将优劣剖析的极为详尽,一番交流下来,赵云心中的敬意更甚,心中亦是暗暗后悔自己传书之中说的太过简略了。
现在幽州军中传递消息虽已用上了信鸽,可此物极为难得,非是重要军情不会用到,赵云此番领军前来也不过带了五只而已,他思考再三还是决定要将庞统之能告知大哥,如此的人才绝对值得他这么做,不过还没等他行动,大哥的传书已经到了,在没有看到内容之前,赵云已经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如此快的传递用快马也不可能,信鸽更无法定向,这样的传递之能用于他们兄弟之间,便是猎鹰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