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暮烟点了点头,“我对那个地方很陌生,完全没有红月的激动感,但是红月这丫头这么的兴奋,一个劲的说那里才是家乡,我若这一辈子不踏上那块土地,倒也好说,偏生我们的船既然要经过那里,若是不登一下陆,似乎说不过去。”
“既然这样,我们便下船,去江中城看一看吧!就当我也去看一下原来的江暮烟的故乡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城市。”
“那好,我便让船,在江中府靠岸,只是到那时,烟儿你不免要去辉山兄的坟前祭拜一下了,虽然你不再是过去的暮烟,但是在别人的眼里,你究竟还是辉山兄的女儿,是应该要去祭扫一下亡父的坟茔的。”
“这我知道,我对那个和我爸爸有这一样名字的长辈也是很尊敬很仰慕的,虽然我从来不曾见过他,但是光听到他的名字,我也觉得亲切的很,更何况,且不说是他的女儿给了我重生后的身体,仅仅因为他是你最好的朋友之一,既然来了江中城,也没有不去祭拜他的道理!”
对于她如此的通情达理,裴羽钦显然无限的满意。
闻言顿时点头,“那好,估计天黑前就能到达江中府的地角了,我们在城里过一夜,明日里便去墓园拜祭辉山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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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的时候,一行十几个人,三辆大马车果然重新上了岸。
因为马车本来就是很素雅庄重的颜色,加上裴羽钦一行人都极低调,所以虽然天黑时分进的城,但是倒也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江家在江中城还是有府邸的,只是随着三年前江辉山的故没,江暮烟的北上去了翡翠城的裴家之后,这江家府邸就一直没有人住了。
不过毕竟是好友留下的产业,虽然房子里空荡荡的并没有什么值钱的物什了,但是裴羽钦却一直有派人看守和打扫江家的府邸,并不曾让它有破落颓败的机会。
本来他们一行人完全可以住进江家去,也省得去住客栈。
但是托了江暮烟少时就素有才名之福,如今她重归故里,定会引来许多狂热分子的追捧和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江中地界,已经属于文人风气比较浓郁的江南了,光从这里几乎满大街都是书法和字画店居多,就可以看得出来,这里的文人学子绝对是比北方的其他的小城都要多得多。
而且如今的江中府尹,还不巧,正是已故的江辉山的门生子弟,若是让他知道,老师的千金回返故里,如何又会不上门来做拜访?
便是不出于真心,做做样子,他也肯定会来的。
到那时,应酬和饭局自是少不了的,他可没打算和烟儿把剩下的时间都浪费在江中城里,所以裴羽钦才决定不住江家的府邸,而改住进裴家在此地的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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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14】袭江客栈【1】
只是,人算又哪里赶得上天算?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就在这不大不小的江中城里,竟然能见到被逐出了家门的裴夜袭。
而且短短时日,那净身出户的裴夜袭,竟然已经在江中城里拥有了一片不大不小的产业,当真是让所有的人都惊掉了眼珠子。
事情要从裴羽钦一行人去住客栈的上头说起。
宁亚客栈是裴家在江中城的第一客栈,虽然规模不是太大,但是因为落户在江中城有将近十五年的时间了,所以不但在江中城本地口碑甚佳,便是在全东云国,那都是相当的有名。
素来以‘家一般的舒适’而深得来往商旅和顾客的喜爱。
几乎所有的南来北往的人都喜欢在路过江中城的时候,入住宁亚客栈,裴羽钦一行人带着江暮烟,自然是不会屈就去住别家的客栈,自然是首先就直奔了宁亚客栈的总店。
青书本还有些担心,没有预先告知当地的掌柜的,给老爷预留下清雅的院子,会使得他们一行人没有住的地方。
却没想到,等到了宁亚客栈总店的时候,却发现客栈的招牌竟然都已经被换了,哪里还有什么宁亚客栈,如今黑底红字的牌匾上赫然写着‘袭江客栈’,顿时把青书给看傻了眼。
还以为是走错了路,认错了门店,可是那裴家的产业固有的风格,又明摆着的告诉着他根本没走错,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时间拿不定主意的他,几番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