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郑方义一行人出门的时候,到底还是又拖上了几个小尾巴。
除了来得最早的应昂和朱海亮之外,后边儿又来了两个人,丘利安和徐兴宁。
这几个人,也正是之前秦慕童给郑方义写信说要来县城找份临时工作的时候,郑方义叫到自己家里谈事儿的那几人。
他们也是郑方义最好的朋友。
要不然的话,应昂也不敢先斩后奏,把这几人给叫过来了。
几个人性格各异,不过都属于开朗型,只是有的略显跳脱,有的要更成熟稳重一些而已。
但不管这几人看起来是比郑方义年纪大还是小,他们都隐隐以郑方义为尊。
郑方义,显然是这个小团体中的大哥。
秦慕童跟着几人走在路上的时候,听这几人说话,他们竟然都叫郑方义一声方义哥。
而且抛开称呼,就看他们说话时的语气、态度什么的,这些人也明显比郑方义矮了一截似的。
这可真是奇了。
原来郑方义竟然这么有人格魅力的吗?
男人想要别的男人对自己服气,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秦慕童想起以前在村儿里的时候,和郑方义交好的陈明等人,也都是把他叫哥。
这么看来,郑方义好像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隐隐成为一个社交达人了。
她怎么以前没注意到这一点儿呢?
郑方义将几人带到了一个小饭馆里,他们几个和老板都很熟络,显然是经常到这里聚餐吃饭的。
“童童妹子,你有什么想吃的,尽管点!”应昂殷勤的道,“方义哥都说了,今儿这顿他请客,你可千万别跟他客气,咱们今儿就是吃大户来着!”
虽然秦慕童是主动提出这顿由自己来请,可应昂后来又叫了这么几个人来,郑方义哪儿肯让秦慕童吃这么大亏啊,自然就只能顺着应昂的话音,还是把这顿饭给揽到了自己身上。
看得出来,请这么多人下馆子吃饭,郑方义并不觉得吃力,甚至还有种习以为常的感觉。
就连其他人也是。
他应该是经常请这些人吃饭的吧?
回头她可得好好给他提个醒,就算开出租能赚些钱,那花钱也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啊!
郑方义还不知道,自己想要在秦慕童面前隐藏起来的一些事情,早已经随着他和他那些兄弟完全不及格的演技,泄露了许许多多不合理的地方了。
郑方义虽然一路上都表现得很嫌弃应昂,不过应昂这话一出,他倒是难得的没有给应昂白眼儿,而是点头道:“难得他这狗嘴里也有吐出象牙的一天,童童你尽管点。咱们这么多人呢,怎么着也吃得完的。”
应昂顿时垮下了脸,那表情别提有多委屈了:“方义哥,你咋能这么说我呢?”
郑方义没理他,只专心的给秦慕童介绍着菜单。
其他几人在旁偷笑。
应昂这小贱性子,明知道方义哥不喜欢什么,他就非得去做什么。
可也怪了,应昂不停的作死,可也没见方义哥真的厌恶了他,反倒是好像跟他关系越来越亲近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秦慕童当然不可能一个人就点一桌子的菜,她随便点了两个菜,然后就把菜单给了郑方义:“我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什么,还是你们自己点吧。”
郑方义也不为难她,接过手写的菜单就扔给了其他人,又低声给她介绍这家饭馆儿:“我第一次进城的时候,在城里吃的第一顿饭,就是在这里。不过那时候我身上没钱,穿的也有点儿邋遢,走在路上都是别人绕着我走的那种。我那时候路过这家饭馆,老板娘心软,把我叫进来,给了我一碗热腾腾的肉丝面。那碗面,简直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条。后来我赚了钱,就成了这里的常客了。”
秦慕童了然的点点头。
没想到这家饭馆儿,和郑方义竟然还有这样的缘分。
也不知道郑方义刚进城的时候,到底过了多少苦日子。
别看他现在好像还挺风光的,可那背地里的苦,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几个人说话间就把菜点好了,大声喊着老板娘来拿单子。
如今已是过了饭点儿,饭馆里的人不多。老板娘招呼完别的客人后走了过来,在看到坐在郑方义旁边的秦慕童的时候,她的眼睛明显的亮了一下:“哎哟,这么漂亮的妹子哪儿来的啊?方义,你在我这儿吃了这么久的饭,我还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