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七章 华夏,无强者?
青灯。孤影。
在新加坡这种花园国度是很难寻到眼前这片净土的。
一亩田,一幢草屋,一块泥巴。
汪树从房车内钻出时,眯起眼睛扫了一眼面前的画面。
与他的世界格格不入,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如一盏随风飘摇的孤灯,仿佛随时可能被狂风卷走。可那栋草屋中,住着一个他需要的人。一个男人。
以汪树的底蕴,其实是不应该能指挥茅屋中那个人的。可谁让这个人欠汪树一个人情呢?不管人情是如何來的,欠下了,就得还。所以茅屋中的人一直在等,等汪树找他的一天。
汪树手下沒什么拿得出手的强者。上次在马尔代夫的八大饿鬼,都是靠交情找战歌狂借的。普通高手他能花钱买,可绝世强者,不是有钱就能请懂的。底蕴啊汪树缺这个。
这个人对汪树而言太重要了。重要到汪树沒走投无路绝对不会请。但现在,他必须请他出马了。沒有他,汪树沒把握留住林泽。沒把握留住韩小艺。
他总不能正大光明地给下属一人发一支枪去血洗酒店吧?这是法治国家,用钱的确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有些事儿,不是花钱就能解决的。他是大本营在东南亚,在新加坡,他不能动摇了自己的根基。绝对不能。
在泥巴旁抽了一支烟,挥退身后跟着的两名保镖,推开了草屋的房门。
咯吱。
木头摩擦的尖锐声音传來,汪树的目光也在这一刻落在了草屋内的男子身上。
他穿着粗布麻衣,脚下一双布鞋已磨得泛白,一张小桌上摆着两晚餐。一盘青菜,一盘豆芽。全是屋外的田里栽种的。桌上摆着一张油灯,很古老的那种,在二十一世纪,还在用油灯的地方实在罕见。尤其是新加坡。
油灯微弱的光芒将不大的草屋照亮,却无比昏黄抢爱成婚,总裁,妻限100天!。餐桌上捧着瓷碗吃饭的男子专心对付着眼前的两盘菜。
他长的很粗糙,或者说就像个十足的农夫。比电影里那些演员还逼真。额头脸上已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但从他魁梧的身形和吃饭的动作不难看出,他的年纪其实不算大,四十多岁的样子,要比汪树年轻几岁。属于正值壮年的时期,本应该是创业的最佳时刻,可他却在这间草屋足足住了二十年。当了二十年农民。睡了二十年草屋,穿了二十年布鞋。
汪树沒打扰他吃饭,坐在屋内唯一的小凳子上,点燃一支烟,慢慢地抽了起來。
布衣男子也沒理他,自顾自吃饭。直到将大瓷碗里的米饭吃完,两盘菜也解决干净后,他才端起盘子起身,去门外的那口井旁边洗完。
又是三分钟的等待,直至布衣男子将碗筷放进用木头搭建的橱柜,重新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才平静地望向汪树:“要用我了?”
“嗯。”汪树点头。
“战歌狂还是文破局?”布衣男子从斑驳的墙壁上取下烟枪,吧唧吧唧了几下,终于点燃。
“都不是。”汪树无奈摇头。
一直不用他,是因为汪树在等待时机,等到可以解决掉一个巨头的那天。可他沒等到,他被林泽的出现扰乱了步伐。也严重毁掉了他的人生策划。
“哦?”抽旱烟的布衣男子眼角上挑,意外道。“是谁?”
“一个华夏人。”汪树说道。
“华夏人!”布衣男子瞳孔扩张,身上释放出一股滔天怨气,宛若实质利剑般侵袭着汪树。纵使心智坚挺如他的狠人,也有点吃不消气势凌人的布衣男子。
如此人中龙凤的男人,却甘愿在这破地方一住二十年,可真是难以想象。
“是的。”汪树微微点头,说道。“按照你们的说法,他是绝世强者,还是最拔尖的那种。”
“在华夏有名号吗?排名第几?”布衣男子慢慢恢复了平静。
“沒有。”汪树苦笑道。“除了二十年前那一战,之后华夏就再沒排名了。”
“不过”
“不过什么?”布衣男子眉头一挑。
“我通过特殊渠道听到一些风声。当年排名第十和第五的强者被他绝杀了。”汪树顿了顿,补充道。“连续击杀的。”
“是么。”布衣男子眯起眼眸,淡淡道。“第十沒什么好说的。第五么也就那样。”
汪树嘴巴一阵发苦。
当年名动全球的鹫峰大战可是引发了一场狂风浪潮,那华夏十大绝世强者更是无数高手的崇拜对象。可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