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十六章 挽一缕青丝!
薛白绫的字迹谈不上苍劲,却也绝不清秀。
用含而不怒四字形容最为恰当。
薛贵很喜欢看神仙姑姑写字,就像他喜欢看绝世强者pk一样,对薛贵來说,两者最大的差别无非是前者透漏的是一股精神气,后者则是明目张胆的宣泄。
pk是要放血的,是会让人心惊动魄的。
写字不会。
看神仙姑姑写字,尤其是每个字的最后一划落于纸上,薛贵总会生出一股畅快的暗爽。无法表露出來,却相当愉悦。
一个女人漂亮到极致,是很善心悦目的。
一个男人帅到极致,也是很让人心旷神怡的史上第一祖师爷。
事实上,任何事儿一旦做到极致,都能给人一种极为舒服的感觉。
薛白绫写字便是如此。
又或者说,薛白绫做任何事儿,都会全心全意心无旁骛,所以她做任何事儿都能很快上手,很快精通。包括对女人而言天生就有些难度的吹牛。她也能上手就能把林泽打垮。
一个如此认真的女人,总是会比普通女人多出几分庄严,缺乏几分柔性的温润。
可薛贵喜欢,死心塌地地喜欢自己的神仙姑姑。
薛贵何等人物?薛家大少爷,只要他愿意,他就能跟燕京最出风头的第一大少陈逸飞把酒言欢,杯觥交错。能让他信服的人会是普通人?足够的钱权根本无法在他眼里加分,只有强烈的人格魅力,才能让骄傲的薛贵低头。让他完全折服。
薛白绫算一个。林泽算半个。
当然,要是这小子有能力当上自己的姑父,薛贵会当他是第二个。
“越写越漂亮。”薛贵砸吧着嘴巴,烟瘾犯了,却又舍不得脱离视线出去抽烟,只好拍了拍嘴唇道。“姑姑,你要把家里的那些废稿拿出去给那帮老古董瞧瞧,非得把他们酸得牙齿掉光。”
“要他们牙齿掉光非得用这个办法?”薛白绫勾勒最后一笔,放下毛尖恬淡道。“那块砖头就能敲下來。”
“额。”薛贵揉了揉鼻子,摇头道。“咱们是文明人,能避免暴力就尽量不用。”
“你会这么听话?”薛白绫漫不经心地横了他一眼。
“肯定会。”薛贵重重点头,问道。“陈逸飞的请柬昨儿就到了。去不去?”
薛白绫唇角上翘,淡淡道:“一个人的独角戏,又有什么好看的?”
“就一点儿也不好奇?”薛贵试探地问道。
“的确很好奇。”薛白绫点头道。“那去吧。”
“好。”薛贵笑了笑,说道。“到时穿什么衣服?我给你准备。”
“我是沒长手还是沒长脚?”薛白绫深深地瞥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道。
“哈哈,算我多事儿。”薛贵揉了揉鼻子,笑道。“我先出去抽支烟。”
“嗯。”薛白绫淡淡点头,蘸了墨汁继续写字。
薛贵出了书房,啪嗒点了一支烟,眼角泛起浓浓的笑意,嘀咕道:“姑姑啊,你现在是连陈家大少的心思都不愿花太多时间揣摩,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吗?唉,难道连我家的神仙姑姑也逃不出热恋中的女人智商为零的怪圈吗?”
……
林泽被韩小艺拉近卧室推到镜子前,上下打量几番,末了很俏皮地打了个响指,说道:“穿一身黑应该很酷。”
“我一猥琐宅男要那么酷做什么?”林泽沒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陪我参加晚宴呀。”韩小艺翻箱倒柜,将事先准备好的西装打开,递给林泽笑道。“试试,看合身不。”
“去参加陈家的晚宴?”林泽好奇道。
“嗯。”韩小艺点头。
林泽沒多嘴问韩家跟陈家明明不对盘了为什么还要去,上次韩镇北过世陈逸飞也來了,在他们豪门之间,明面上的面子恐怕是很重要的吧?
反正小林哥不会这么为难自己,都跟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了,不至于恶心到见一面喷一次口水,肯定也不会屁颠颠跑去吃饭风口浪尖上的小兵。
上位者真不好当,小林哥觉得以自己的性格,这辈子还是当个跑龙套好了。真要给自己驾驭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非得把自己作践死。
西装革履,皮鞋锃亮。连带着头顶抹了一瓶发胶,镜子里的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让林泽自恋起來。
“要是皮肤再黑点,就可以给古仔当替身了。唉,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林泽摸了摸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