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研究着手中的资料。
唐寂反复研看着关于杀人案的那份口供,可能是一种直觉,唐寂感觉那口供中对方奎的谭丽的描述,就象在描述两个他不认识的人一样。
唐寂摇了摇头,他觉得方奎和谭丽根本不可能做出口供中所说的那种事情。
随后唐寂又看了一下先前方奎的口供,里面有关于后面命案被杀的于文杰的一些信息。
情况大致就是方奎半年前找到于文杰,要和他一起做生意,于文杰出资五百万,方奎不出钱只出力,双方签定合同,未来的利润按九一分成,于文杰九,方奎一。
但后来生意没有赚钱,反倒有亏钱的趋势,于文杰决定单方面终止合同,方奎要求于文杰支付合同违约金五十万,于文杰不肯给,于是方奎扣押了于文杰一笔一百万的货款,双方一直为这笔钱扯皮,直到后来方奎被抓。
方奎被抓之后,于文杰多次上门讨债未果,方奎从看守所出来的第二天,于文杰被杀,方奎成为头号杀人嫌犯。
另一份,方奎公司高管邓晓晨的口供中,供述了那天她按方奎指示,邀约于文杰见面,然后和方奎夫妇二人一起合伙杀了于文杰,并抛尸长江的细节。
乍一看,这一切倒也合情合理,方奎欠钱之后杀人灭口。
但唐寂始终觉得,方奎不是那种为了钱可以杀人的人,另外谭丽也对他说过,方奎从看守所出来以后,心里只想着尽快到外地去躲债。
他既然决定了要躲债,何必主动邀约债主于文杰谈话?而且从方奎先前的供述中,于文杰并不是他最大的债主。
还有,方奎就算要杀于文杰,又何必拉上谭丽和邓晓晨两个女人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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