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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悦小区。
男人把车停好,绕过去给焦蕉打开车门。
“到了。”男人轻咳一声,目光却盯着虚空某一点,似乎坐在副驾驶的是什么洪水猛兽。
焦蕉一路都不太老实,药性太强,他的耐力本来就不好,忍了这么久,马上就要到极限。
一路上,他紧紧抓着安全带,下车时指节苍白,掌心却因粗糙的安全带摩擦而红得厉害。
车里特别闷,外头还在下小雨,窗子也没办法打开通风。
坚持了一路,下车时,焦蕉浑身的力气都在被抽空的边缘,眼前似有虚影,眼前的男人由一个变成了两个。
“不舒服吗?”男人像是看出了什么,眼里的谨慎多了几分。
焦蕉点点头,凭着为数不多的清醒意识慢慢拉近与男人之间的距离。
“嗯,不舒服”,他把额头抵在男人胸膛,声音带着哭腔,“特别不舒服。”
“那先上楼把衣服换一下吧。”男人扶了下他的后颈,像是安抚。
“汪,汪,汪!”不知道哪家养了条狗,在这种时候很不合时宜地叫唤起来。
焦蕉不悦地蹙眉,额头在男人胸口蹭了蹭,平复了下呼吸,身上恢复了一点力气。
额头与宽阔的胸膛分离,就着这个姿势,他伸出食指,用指肚在男人胸膛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焦蕉”,写完以后他才抬头,嗓音很哑地问,“哥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方凭舟。”
方屿行报出一个陌生的名字,依然扶着焦蕉的后颈,细腻的触感确实令人迷醉,但他不能分神。
他想知道,眼前这个漂亮的男孩,究竟是怀着目的来,还是单纯的一场偶遇。
焦蕉咀嚼着这个名字,试图从原书里找到一丝与其有关的蛛丝马迹。
不过很可惜,原书里完全没有提过这个人,结合酒保的身份,大概率就是个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路人甲。
没事,只要不是主角攻方屿行就可以。
他可不想走那什么带球跑的狗血剧情。
药性很奇怪,一阵一阵的,下车吹了一会凉风,焦蕉觉得自己的理智又回来了一点。
……不愧是薛定谔的药。
看准时机,焦蕉立刻踮起脚尖,以一种很暧昧的姿势展开双臂勾住方屿行的脖颈,脸蛋红扑扑的,乍一看和喝醉没什么两样。
“方,凭,舟”,他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像是在证明自己已经把这个名字牢牢记在了心里。
但是他又抬起眼眸,咬了下下唇,声音因身体不适而更加绵软:“可我还是喜欢叫哥哥。”
方屿行笑了笑,语气轻松了一点:“我这个年纪,不太适合被叫成哥哥。”
焦蕉愣了下,从脸和身材来说,他怎么看这个男人也没有超过三十岁,不过人家都这么说了,他也不能硬把人家当小年轻。
“那……叔叔?”
这种情况下喊这种称呼真是比狗叫还不合时宜,但他竟然没从方屿行脸上看到一点不高兴。
这男人不会就吃这一套吧?
焦蕉胆子更大了一些,圈着方屿行的脖颈离他更近,唇瓣与他的耳廓只离一毫,唇齿间的热气吹进了他耳蜗。
一连又喊了几声“叔叔”。
最后一声还未落下,方屿行忽扶住他肩膀,别开眼,将两个人的距离拉开了一点。
“去换衣服吧。”
*
焦蕉乖乖跟在后面进电梯,等着方屿行用指纹锁开门。
从头到尾,他就确定了一件事——这个男人是真的穷。
他对这本书的世界不熟悉,刚进来时还以为小区门口没有保安是什么特色,或者有电子保安作为代替。
走了一段路,越想越不对劲,哪有高档小区连破旧的路灯都没人修的,还有,这居民楼和居民楼之间挨得也太近了,地方小的可怜。
平时焦蕉一个人住,房子还有几千平米,各种设施一应俱全,连游泳池都有几个篮球场那么大。
看着男人的背影,焦蕉忽然产生一丝怜悯,他甚至能够联想到方屿行每天早出晚归,在酒吧里端茶倒水当酒保,回家又得住在这间小房子里,吃着泡面啃面包。
太惨了。
如果他能穿书回到原来的世界,他一定要让作者把这位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