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活质量改写一下。
方屿行把焦蕉带进家门就去自己的卧室找衣服。
这是他名下一处最不起眼的房产,平时在酒吧混成酒保时会回来住,大多时间都不在。
他放在这里的衣服并不多,找了许久才找着几件更加贴合他酒保身份的衣服。
抓着件T恤已经走到门口,眼前忽然闪过那被酒水泼湿的领口下,被布料摩擦泛红的白腻皮肤。
方屿行按了按眉心,又调转脚步重新打开衣柜,精挑细选布料更加柔软的。
出来时,焦蕉正乖巧地坐在沙发上,被酒水弄脏的T恤已经被脱下扔在脚边,上身只披了件薄毯。
不过显然,薄毯的料子也不能使这副敏.感娇气的身体满意,原本只是脖颈处有些红,现在连同胸膛、小腹,还有一双藕白色的匀称长臂,也跟着染上薄粉。
焦蕉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白炽灯将他本就瓷白的身子润得更像一块美玉,只是美玉上片片薄粉又太过惹眼,像是被欺负过。
见方屿行手里拿着一件干净的白T恤,他索性将身上的薄毯也扔在一边,站起来慢慢朝方屿行走过去。
“先穿上。”白T被递到他手里,方屿行越过他走到沙发旁边,把地上那件脏衣服捡了起来,一路走进卫生间扔进洗衣机。
再出来时,那件白T依旧被提在手里,焦蕉也还站在原来的地方。
眼巴巴地看着他。
“怎么了,布料还是穿不惯?”方屿行不知想到什么,表情比刚才严肃,眼神也更警惕。
想从他手里拿到那组数据的人很多,他不能保证焦蕉不是其中之一。
焦蕉摇摇头,“不是”,他用手指勾着衣领在两个人中间晃了晃,“这件衣服是新的。”
新的有什么问题?方屿行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焦蕉就知道这棵大铁树不明白,赤着脚走过去,直视着男人,而后伸开双臂慢慢搂住他的腰,把整张发烫的脸都埋在他胸膛里。
“想穿叔叔的衣服。”
窗外一道雷电响彻,焦蕉下意识揪住方屿行的衣服,恨不能整个人都钻进他怀里。
焦蕉最怕打雷了。
以前在家里,管家爷爷都会抱着他,安抚说:“少爷别怕,捂好两只小耳朵,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事实证明管家爷爷只是在哄他,捂上耳朵也还是能听见的。
等雷声响过,焦蕉才松开方屿行的衣服,脸蛋依旧埋在他怀里,声音闷闷的,比刚才还要细微一些:“叔叔身上的味道很好闻。”
他这句算是不择手段有些夸张了,方屿行衣服上是一股果酒香,具体是哪种没法辨认,更像是各种酒精混合在一起的气味。
包括之前给他调配加州宾治时使用的柳橙汁,也在方屿行身上留下了味道。
各种淡淡的酒香混在一块,顶多算是不难闻,可远远不到让焦蕉觉得好闻的地步。
不过这种情况下,他不得不忽略这些细节。
方屿行听到这话愣了一下,从来没人和他说过这种话,从小到大,他听得最多的一句是:“臭小子滚远点!”
而现在,虽然已经没人敢这样叫他,可也没人敢评价他身上的味道。
所有人都不愿意和他亲近,他收到最多的,是埋怨和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