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人甚至还有些敬佩。
毕竟,无论对方有多么强大的能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至多只能控制自己二十四小时。如果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对方不能掌握可靠证据或取得足以让人信服的实质性进展,就必须把自己释放出去,这个可笑的闹剧也将以自己的不战而胜彻底收场。
奇怪的是,对于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对方却似乎并没有足够的认知。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对方却仍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样的无所作为显得很不寻常。
不动如山,雷烈之抱着以不变应万变的心态看待这一切。
闲庭散步,雷烈之深知,现在时间的价值于对方要比相较自己珍贵得多。
百无聊赖之下,他回忆起最近一次走进这个审讯室时的场景,以打发剩余不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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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烈之清楚地记得,那一次他是和周华副厅长陪同一批来自香港的同行们顺道来海州市公安局参观。
说是顺道,是因为这一批香港监狱的狱警本来是参观海州女子监狱的文明执法工作的。但在参观的过程中,考察团对大陆监狱与公安之间的密切合作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毕竟在香港,狱警与他们的警察同行之间,还是难以突破那层封闭的隔膜。
但很不凑巧的是,雷烈之与海州市公安局之间的关系并不算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