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张遍地。
闻柏桢做家教时留下的资料和试卷她全部收藏在床下的一个盒子里。
昨天回来后,她再次翻出来看。
闻柏桢的中文和英文都写的很漂亮,流畅自然。每个字,每条线,在她心底永不褪色。
他在讲解中会随手划出来一条条下划线。有时候她会指着那条线装模作样:“咦,这个我不懂。”
待他趋近,她的手指堪堪滑过,画出一条虚拟的红线,往他的心口上戳去——他一定是会敏捷地用手格开的。
打得好疼,可她还会抛个媚眼,管他接不接。
时至今日,钟有初总算能心平气和地回忆恣意张狂的过去。
她曾对利永贞说过,对闻柏桢的感情是一时意气。
并不是那样。
若不是爱,不会在他提出一起离开的要求时,放他自由。
若不是爱,不会在百家信画地为牢,只因那曾是离他最近的地方——直到雷再晖阴差阳错赶她离开。
可是他从来没有把她的爱当一回事。从来没有。
即使如此,她总觉自己没有爱错过这一位正直高傲的君子。闻柏桢是司徒诚的儿子不假,但他何其无辜。
好,十年后补上一刀,她的信念终于崩塌。
她不知道睡与醒之间的界限。天地间的声光影电,组成一部长长的黑白默剧,醒来的那一刻,被射入眼帘的阳光毁掉所有底片。
轻轻地走出卧室,她才下了三四级楼梯,便听见缪盛夏不耐烦的声音,从空荡的客厅里飘上来:“……她?心怀天下。哪里贫穷落后就去哪里。天女散花她散钱。”
钟家的客厅并不大,正对着电视的沙发摆成凵型。钟汝意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叶嫦娥陪着缪盛夏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雷再晖单独坐在一边,对他们的谈话并不热衷,而是出神地把玩着一只小小茶杯。
“大倌,娶这样的老婆才好哇。”叶嫦娥一边摆弄着茶几上的点心碟子,一边说,“老公聚财,老婆散财。银钱流通,家庭和睦。况且还是做慈善。”
缪盛夏似是非常抗拒这个话题,翘起腿,摸着左手的戒指:“不提也罢。”
叶嫦娥于是又对那眼睛像波斯猫的贵客道谢:“雷先生,多谢你送有初回家。这两天可担心死我们了。”
“不客气。”雷再晖亦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
难得钟汝意也拿起茶壶:“云泽不仅有稀土,富硒茶叶也很出名。雷先生,请试试。”
雷再晖正双手去接,一抬眼看到了楼梯上呆立着的钟有初。
钟有初记得自己在商务酒店替他整理时见过的外套大多是深蓝与黑色。而今天他穿的是一件她从未见过的棕褐色双排扣羊绒长大衣。
天气仍然很冷,但屋内的温度始终比室外稍微高一些。大衣扣子已经解开了,露出里面的同色系三件式西装。
衣服虽然庄重正式,但颜色并不严肃疏离,尤其是十分衬他其中的一只瞳孔。
这鸳鸯眼的男人,就坐在钟家的沙发上,温柔地抬起头来,十分自然地同钟家女儿说话:“醒了?过来坐。”
钟家女儿双膝一软,差点摔倒,幸亏抓住了栏杆。
雷再晖和缪盛夏齐齐起身;可钟有初已经重新站稳,拍了拍裙角。
一条咖啡色的过膝毛呢裙,风琴褶的裙摆;一件米色的针织长开衫,腰带松松地在左侧打一个结;一双叶嫦娥手打的毛线暖鞋,鞋口比脚踝大了整整一圈。
再家常不过的打扮,光线亦由弱变强,映着这旧式电影中走出来的邻家女孩,款款走下水磨石的楼梯。
“有初,快过来。”叶嫦娥亦喊她,声音难得温柔,不似平时那样管束得紧,一见她醒得迟了就要罗嗦。
缪盛夏也难得这般客气:“过来吃点东西。有你喜欢的绿豆糕。”
钟有初踌躇了一下,依次喊过了缪先生,爸爸,小姨和雷先生。
叶嫦娥心里一跳,说不出地欢喜。
她记得姐姐教导过有初——打招呼的时候,最亲近最不拘礼的人,是要放在最后的。
这邻家女孩看了一圈,没有多余座位,于是在雷再晖身边坐下。
注意到她视线所及,是他重新包扎过的手掌,雷再晖活动了一下手指:“好多了。睡得好吗?”
钟有初嗯了一声,如坐针毡。
叶嫦娥笑道:“这孩子。坐直升机和坐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