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民约法,履行军事义务,来换取沛县的自治被国君承认。
沛县义师不会参加不义之战,军权掌握在墨者手中,而目的则是为了沛县万民。
如果有强国入侵弱宋,义师会去止战,并以一战之功,促成宋公与沛县万民达成约法:承认沛县关于税的说法、承认沛县的赋由沛县政之府掌握、承认沛县的义师不参加不义之战只参加守城战——这一点不需要宋公承认,宋国如今被楚、三晋、齐、越围住,没有一个能打过的,只能被动挨打。
即以义师的军事义务,换取宋公承认沛县的半自治状态。
承不承认,在适看来意义不大。
承认这种事,不承认就打的让他承认。
只是现在打不过,只好先装孙子承认他们的承认是有效的。等不需要装孙子的时候直接拿出沛县万民法的那一套世界观,直接不承认就是。
承认半自治这事,算不上太过骇人,此时附庸国还有一堆,沛县向南过了彭城再往西的萧,原本就是宋的一个半独立附庸国,只有军事义务。
楚地的附庸国更是一大堆,还有那些本地人势力强大的军区县,这种事只要抓住机会做,就能成功。
逼着宋公约法三章,在楚人围宋、内部贵族混乱的时候,宋公不答应也得答应,甚至巴不得答应。
宋公不答应,司城、六卿等,有的是人愿意答应。靠沛县自治换一群看似人畜无害、脑袋有病、行义非攻、武力强劲的墨者的支持,似乎只赚不赔。似乎无非就当封墨翟做沛宰或沛大夫就是。